• 索 引 号:QZ13106-0101-2023-00023
    • 备注/文号:泉台管财〔2023〕1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5 15:58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盘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高效使用和盘活工作,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 精神,根据省市区财政部门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资产效益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要充分认识资产盘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将资产盘活工作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资产年度清理盘点等有关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优化在用、共享共用、调剂使用、对外出租或处置等方式,形成盘活资产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夯实工作基础。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规范资产登记入账、盘点、对账工作。依法及时办理资产权属登记,逐步推动解决权证不齐等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要求,做好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资产信息卡片管理、资产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技术化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我区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和已开展的资产盘活工作情况,将资产盘活各种方式有机融入资产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常态化资产盘活机制。教育、卫生、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可结合行业特点,推动本行业有关资产盘活利用,更好地服务发展和民生。

    四、规范资产盘活。资产盘活工作中涉及资产处置的,要根据资产类别、单位性质等情况,按相关规定采取调剂或公开处置的方式进行盘活。严禁借资产盘活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

    五、定期报送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及权属单位盘活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的口径、时间节点定期形成本部门、本系统资产盘活工作报告(应包括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工作进展、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相关汇总情况表等)和工作台账(相关资产盘活材料及附件23,其中附件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情况表》,反映已盘活资产原值、数量、类型、收入及盘活方式等;附件3《申请盘活资产情况表反映申请跨部门、跨地区统筹盘活的大型仪器设备资产信息。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报送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815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qztsczgz@163.com2023年的工作报告和工作台账20231231日前报送。同时,各单位应将年度资产盘活工作情况纳入资产年报予以反映。(联系人:小洪  联系电话:0595-27553911

     

    附件:1.《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

    见》财资2022124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情况表

    3.申请盘活资产情况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20231213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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