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6-0101-2023-00023
- 备注/文号:泉台管财〔2023〕1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5
盘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高效使用和盘活工作,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 号)精神,根据省市区财政部门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资产效益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要充分认识资产盘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将资产盘活工作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资产年度清理盘点等有关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优化在用、共享共用、调剂使用、对外出租或处置等方式,形成盘活资产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夯实工作基础。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规范资产登记入账、盘点、对账工作。依法及时办理资产权属登记,逐步推动解决权证不齐等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要求,做好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资产信息卡片管理、资产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技术化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我区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和已开展的资产盘活工作情况,将资产盘活各种方式有机融入资产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常态化资产盘活机制。教育、卫生、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可结合行业特点,推动本行业有关资产盘活利用,更好地服务发展和民生。
四、规范资产盘活。资产盘活工作中涉及资产处置的,要根据资产类别、单位性质等情况,按相关规定采取调剂或公开处置的方式进行盘活。严禁借资产盘活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
五、定期报送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及权属单位盘活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的口径、时间节点定期形成本部门、本系统资产盘活工作报告(应包括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工作进展、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相关汇总情况表等)和工作台账(相关资产盘活材料及附件2、3,其中附件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情况表》,反映已盘活资产原值、数量、类型、收入及盘活方式等;附件3《申请盘活资产情况表反映申请跨部门、跨地区统筹盘活的大型仪器设备资产信息。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报送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815室,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qztsczgz@163.com。2023年的工作报告和工作台账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送。同时,各单位应将年度资产盘活工作情况纳入资产年报予以反映。(联系人:小洪 联系电话:0595-27553911)
附件:1.《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
见》(财资〔2022〕124 号)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情况表
3.申请盘活资产情况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2023年12月13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2023年12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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