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时间:2023-10-12 16:30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10“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之规定,我局经核查,决定对34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期7天。

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逾期无异议设备将进行注销处理,设备原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及使用标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将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东园村医院路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5-27559319


    附件: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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