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5-02-17 10:41 浏览量:

  张坂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

  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补助)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3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补助)100万元,款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详见附件)。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要求管理使用本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补助)任务清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

  推进“五好”乡镇补助)任务清单

乡镇

乡镇类型

补助金额

(万元)

任务清单

张坂镇

城乡融合型

100

用于整镇推进项目建设补助,项目预算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2025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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