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坂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
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补助)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3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补助)100万元,款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详见附件)。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要求管理使用本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补助)任务清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
推进“五好”乡镇补助)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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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乡镇类型 |
补助金额 (万元) |
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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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坂镇 |
城乡融合型 |
100 |
用于整镇推进项目建设补助,项目预算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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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2025年2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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