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加快推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扶贫开发
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9日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认真执行《泉州市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聚焦“183”行动,明确乡村建设行动路线图。制定一个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实施八大工程,道路方面,重点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供水方面,重点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能源方面,重点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物流方面,重点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险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信息化方面,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老综合服务方面,重点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农房方面,重点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做好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三个体系,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对照《泉州市乡村建设行动目标任务工作表》,分解制定《泉州台商投资区乡村建设行动目标工作表》(详见附件)。结合《泉州台商投资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泉台委振兴办〔2021〕3号)要求,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村庄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逐步使农村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着重统筹推动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抓住“两个关键”。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理,确保相关制度落到实处。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台管办〔2021〕30号)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二)提升“三个载体”。进一步加快试点村、示范线、整镇推进乡村建设步伐,提升试点示范效应。分别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台委振兴组〔2020〕7号)、《关于转发泉州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台委振兴办〔2020〕8号)、《泉州台商投资区实施乡村振兴整镇推进的行动方案》(泉台委办〔2022〕20号)关于乡村建设方面的要求执行。
(三)建设“四个中心”。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优化乡村网格治理模式,推进“党建+”乡村邻里中心、乡村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泉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5年)》(泉政办〔2022〕17号)相关要求执行。
(四)建设“五个美丽”。持续开展一批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建设。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工作方案》(泉台委振兴办〔2022〕4号)具体要求执行。
(五)实施“六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在村庄规划编制、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筑风貌提升、数字乡村等6个领域的建设管护。持续推进实施六大专项行动,分别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村庄规划编制行动方案》(泉台管〔2021〕40号)、《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专项实施方案》(泉台管经〔2021〕60号)、《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行动专项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泉台管经〔2021〕33号)、《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泉台委人居组〔2022〕1号)、《泉州台商投资区乡村建筑风貌提升行动方案》(泉台管办〔2021〕33号)、《泉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工作方案》(泉农综〔2021〕43号)等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二、具体措施
(一)分类组织实施。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和实绩突出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上的村、乡村振兴整镇推进创建乡镇上的村等基础好、有条件的区域,要全面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达到城乡一体水平。市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和实绩突出村等基础较好、条件较成熟的区域,要持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乡村宜业宜居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离镇域中心较远的村庄,要逐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能满足当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一任务一方案的要求,区直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近细远粗、分布建设的原则,推动责任单位研究制定专项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责任分工,并分解细化到各乡镇。建立年初部署、年中晾晒、年度考核机制,区直各责任部门要落实制度,分别于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向牵头部门报送本领域工作半年和全年进展情况,由牵头部门汇总上报区党工委振兴办。各乡镇按属地原则,统筹推进辖区工作落实和问题协调解决。
(三)优化项目管理。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区审定”原则,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乡村建设项目库。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优化项目实施流程,依法依规对重大乡村建设项目施行招标事项核准。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经村组织集体决策,可采用“工料法”管理。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资金保障。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积极统筹上级补助、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相关渠道资金,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消防车道、消防取水口等消防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护等工作。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二)创新金融服务。落实《泉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意见》,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协调驻区银行业机构进一步落实涉农差异化监管要求,优先安排乡村振兴贷投放,保持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持续加大乡村金融服务下沉力度,切实保障乡镇及以下网点的稳定性,持续完善乡、村两级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乡镇机构网点、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三)激活农村资源。探索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依法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联社股权抵押贷款业务,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要素;加大乡村道路交通、物流通信、供水供电、教育卫生、清洁能源、人居环境改造等乡村建设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探索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助力“三农”企业发展和农民稳产增收。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任务分工。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加快推进乡村建设主体责任。区直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指导推动主要责任单位细化推进措施。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协同配合、积极作为,合力推动落实。
1.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牵头加快推进农村路网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底前完成19个应编村庄规划全覆盖;保障农村发展建设用地;强化农房风貌管控;健全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措施;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提升镇区品质;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其中,区公安分局配合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2.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新、改建农村供水管网300公里以上,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以上;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持续改造、提升一批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典型样板。其中,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教育文体旅游局配合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
3.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牵头,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配合实施区域商业建设行动。
4.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牵头加强清洁能源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快推进供电台区、线路改造;加强农村“三线”维护梳理,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开展通信、广播电视线违规搭挂治理。
5.区党群工作部牵头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6.区民生保障局牵头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和养老助残扶幼工作体系;加快创建国家、省级卫生乡镇。
7.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牵头推进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机制。
8.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牵头扎实推进乡村教育、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9.区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
10.优化用地建房审批流程等6项任务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加强考核评价。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全区领导干部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配合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信息专报制度,深入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
(四)发动社会力量。发挥泉州台商投资区华侨多、民营企业多的优势,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深化对台融合发展,鼓励引导台湾设计师、建筑师、文创团队参与我区乡村建设,借鉴台湾地区社区营造、陪护式服务等经验,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乡村建设行动目标任务工作表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乡村建设行动目标任务工作表
|
序号 |
项目 |
至2025年行动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
1 |
村庄规划编制(个) |
2023年底前完成19个应编村庄规划全覆盖 |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
|
2 |
农村公路安保提升(公里) |
1.8 |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
|
3 |
提升镇区品质(个)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
|
4 |
新增传统村落保护(个)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
|
5 |
整治既有农房 |
基本完成现有农房整治 |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
|
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80%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
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庄(个) |
62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
8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6%以上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
9 |
中小河流治理(公里) |
根据市水利局下达任务落实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
10 |
建设安全生态水系(公里) |
根据市水利局下达任务落实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
11 |
水土流失治理(万亩) |
根据市水利局下达任务落实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
12 |
新改扩建规模化集中式水厂(个) |
1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区自来水公司 |
|
13 |
新建改建供水管网(公里) |
301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区自来水公司 |
|
14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0%以上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区自来水公司 |
|
15 |
美丽庭院(个) |
800个以上 |
区党群工作部、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
16 |
美丽乡村微景观(个) |
16个以上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
17 |
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个) |
16个以上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
18 |
美丽田园(片) |
16个以上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
19 |
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个) |
8个以上 |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民生保障局、教育文体旅游局 |
|
20 |
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 |
100% |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
21 |
通信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公里)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区科经经济发展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
|
22 |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达标率 |
70% |
区民生保障局 |
|
23 |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达标率 |
10% |
区民生保障局 |
|
24 |
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60% |
区民生保障局 |
|
25 |
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所) |
不少于7所 |
区民生保障局 |
|
26 |
创建国家卫生乡镇(个) |
2 |
区民生保障局 |
|
27 |
创建省级卫生乡镇(个) |
2 |
区民生保障局 |
|
28 |
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 |
2023年底前完成 |
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
29 |
新建乡镇污水管网(公里) |
2022年建设污水管网10公里;2023-2025年同步推进污水管网建设 |
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
30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 |
2023年底前完成 |
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
31 |
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的乡镇(个) |
4 |
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
32 |
提升建设自然灾害避灾点(个) |
8 |
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
33 |
旅游公厕(座) |
建设不少于1座示范性旅游厕所 |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
|
34 |
供电可靠率 |
99.96% |
供电公司 |
|
35 |
综合电压合格率 |
99.91% |
供电公司 |
|
36 |
分布式电源消纳率 |
100% |
供电公司 |
|
37 |
广播电视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公里) |
100 |
广电公司 |
|
38 |
建设乡镇惠农服务综合资讯(个)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惠安县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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