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时间:2025-07-21 10:44 浏览量:
  

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三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

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1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不含铁路运输业,下同)、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594个,其中,批发业占26.6%,零售业占73.4%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461,其中,批发业占31.6%,零售业占68.4%(详见表3-1)。

3-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94

8461

批发业

689

267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2

4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5

34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22

73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4

6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9

1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98

89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74

346

贸易经纪与代理

23

67

其他批发业

72

163

零售业

1905

5791

综合零售

59

17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53

39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508

112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82

28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8

14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67

43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86

17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95

111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17

194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1%,其他统计类型0.2%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1%,外商投资企业占0.2%,其他统计类型0.2%(详见表3-2)。

3-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94

8461

内资企业

2565

8161

港澳台投资企业

21

266

外商投资企业

2

17

其他统计类别

6

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30亿元,负债合计25.5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6.03亿元(详见表3-3

3-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6.30

25.55

86.03

批发业

23.51

17.91

45.5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0.28

0.14

0.7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17

1.39

2.5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31

2.76

15.9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34

0.14

0.9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50

0.63

0.0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2.47

11.63

21.5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86

0.89

2.86

贸易经纪与代理

0.20

0.09

0.32

其他批发业

0.39

0.23

0.58

零售业

12.78

7.64

40.51

综合零售

0.64

0.54

1.3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32

0.21

1.1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16

0.46

3.2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25

0.08

0.6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44

0.14

0.7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25

2.43

10.9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76

0.41

1.0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16

1.29

6.7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80

2.08

14.60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05个,从业人员1651人(详见表3-4)。

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5

1651

道路运输业

56

850

水上运输业

14

436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1

21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0

42

邮政业

4

110

注:表中不含铁路部门数据。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占2.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1%,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占1.9%(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5

1651

内资企业

103

1650

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2

1

注:表中不含铁路部门数据。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06亿元负债合计6.7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12亿元(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06

6.78

9.12

道路运输业

2.23

1.44

2.44

水上运输业

6.78

4.34

3.11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27

0.20

1.4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13

0.03

0.06

邮政业

0.65

0.78

2.01

注:表中不含铁路部门数据。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5个,其中,住宿业占41.3%,餐饮业占58.7%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10,其中,住宿业占43.4%,餐饮业占56.6%(详见表3-7)。

3-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5

410

住宿业

31

178

旅游饭店

11

75

一般旅馆

16

98

民宿服务

3

5

其他住宿业

1

 

餐饮业

44

232

正餐服务

33

171

快餐服务

4

1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4

42

其他餐饮业

3

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7%,外商投资企业占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2%(详见表3-8)。

3-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5

410

内资企业

73

401

港澳台投资企业

2

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9亿元;负债合计0.7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89亿元(详见表3-9)。

3-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9

0.74

0.89

住宿业

1.09

0.68

0.25

旅游饭店

0.39

0.34

0.13

一般旅馆

0.70

0.34

0.12

餐饮业

0.20

0.06

0.64

正餐服务

0.15

0.02

0.24

快餐服务

0.02

 

0.0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3

0.04

0.38

其他餐饮业

 

 

0.01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7个,从业人员623(详见表3-10)。

3-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7

62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4

2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3

15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0

44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11)。

3-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7

623

内资企业

207

62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5亿元负债合计0.3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4亿元(详见表3-12)。

3-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35

0.35

1.5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60

0.15

0.3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28

0.03

0.3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7

0.17

0.8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50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4个,物业管理企业53万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5个。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46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29人;物业管理企业25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0人(详见表3-13)。

3-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0

1461

房地产开发经营

34

1029

物业管理

53

250

房地产中介服务

35

110

房地产租赁经营

17

58

其他房地产业

11

1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4.8%在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6%(详见表3-14)。

3-14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0

1461

内资企业

143

1379

港澳台投资企业

7

5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3.20亿元,其中,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93.63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93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02亿元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17.0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9.51亿元(详见表3-15)。

3-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03.20

617.01

69.51

房地产开发经营

693.63

609.75

68.15

物业管理

0.93

0.58

0.25

房地产中介服务

0.02

0.02

0.14

房地产租赁经营

7.69

6.55

0.92

其他房地产业

0.93

0.11

0.0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78个,其中,租赁业占13.8%,商务服务业占86.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112,其中,租赁业占13.6%,商务服务业占86.4%(详见表3-16)。

3-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78

3112

租赁业

80

422

商务服务业

498

269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9%,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3-17)。

3-1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78

3112

内资企业

560

3072

港澳台投资企业

17

38

外商投资企业

1

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2.11亿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0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0.12亿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80.7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86亿元(详见表3-18)。

3-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12.11

180.79

8.86

租赁业

2.00

0.61

1.86

商务服务业

210.12

180.18

7.00

 

: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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