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和市级知识产权奖补资金
时间:2024-11-12 10:37 浏览量:
  政策有效期:2025-05-31 23:59:59
 政策依据:1.《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和市级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通知》(泉财行指〔2024〕149号)
        2.《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通知》(泉市监〔2024〕81号)
        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泉州市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泉市监〔2023〕35号)
 兑现标准:1.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对泉州地区的中小微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获取专利技术,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让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按实付交易或作价金额的30%以内给予补助,每项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仅限已申报2024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并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申领,详见政策依据1。)
        2.企业购买发明专利,对泉州购买发明专利,属非关联交易且在泉州转化实施的,并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年度发明专利实际交易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交易金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仅限已申报2024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并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申领,详见政策依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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