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补助
时间:2025-11-18 15:20 浏览量:
 政策有效期:2025-12-31 23:59:59
 政策依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补助经费的通知》(泉财行指〔2025〕9号)
 兑现标准:通过省级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外单位验收的单位,给予每家2万元的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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