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费改税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交规〔2023〕6号)要求,我局对2025年度我区城市交通发展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2025年全区在营巡游出租车50辆,全年总在营月数为585个月。现将自评结果及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书面提出。
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大楼4楼401室
联系电话:0595-27396687
附件:1.2025费改税申请明细表(台商快捷)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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