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交规〔2023〕7号)要求,我局对2025年度我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申报(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进行自评。现将自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书面提出。
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大楼4楼401室
联系电话:0595-27396687
附件:1.泉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评价指标体系(2025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部分)
2.泉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评价指标体系(2025年度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补贴资金部分)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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