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5-11-10 10:25 浏览量:

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交通执法),局相关科室: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交办法〔2025〕37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闽交执法函〔2025〕7号)以及《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泉交法〔2025〕1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规查企提升质效区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交通运输办、交通综规科要将《事项清单》作为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清单事项及依据开展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涉企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切实提升监管质效和企业满意度。

二、定制计划统一公布。区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交通运输办、交通综规科要根据行业监管实际,研究拟定本领域本层级的行政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检查事项、依据、内容、主体、对象、频次及方式,每年2月底前统一汇总至交通运输办,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统一公布区级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检查计划报区社治办备案。专项检查计划由牵头业务科室、相关单位负责制定,除临时紧急部署专项检查外,其他专项检查均应经区管委会批准后按照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按风险分级检查。区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交通运输办、交通综规科要优化行政检查方式,参照上级分级分类检查有关规定,对本领域的检查事项按风险进行分类,对检查对象按评价进行分级,综合考虑检查对象的信用、合法合规经营、违法风险、安全隐患等因素建立评价模型,根据等级确定不同的检查频次、检查方式、抽查比例,实行差异化精准检查,明确相关监管领域分级分类检查具体标准和操作规则。

规范启用检查文书。交通运输办、交通综规科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程序,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要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检查文书格式文本(试行)>的通知》(闽交执法〔2025〕2号)要求,在涉企行政检查中规范使用涉企行政检查文书,严格适用行政检查文书,其中《行政检查审批表》《行政检查通知书》《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是行政检查过程中的必备文书。凡检查必审批,原则上一事一批,高频、量大的可以批量审批,但应当在审批时附详细清单;原则上应当事前审批,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的,应当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行政检查文书应当按照编号规则(附件2)规范连续编号,清晰、准确记录行政执法主体、文种、年份、顺序号等信息,确保行政检查文书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精准统计行政检查数据。行政检查情况应按照要求同步录入到“闽执法”平台。

、依法履职监管到位。《事项清单》系基于交通运输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检查实践,结合贯彻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泉州市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要求,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将其作为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的基本指引。同时,对于未列入清单但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对交通运输部门有明确的权责要求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通用法律及其有关实施条例等),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涉企检查职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管委会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等上级单位有关文件对涉企检查明确相应规程等具体要求的,应按照其要求落实。涉密领域的有关涉企行政检查,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六、依标执法保企权益。遵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及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福建省省级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试行)》范式,各相关科室、单位在开展日常检查等执法过程中,要贯彻执行检查标准,提高行政检查的精准性、实效性,确保企业清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法律后果,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泉州台商投资区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检查文书编号规则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法律依据

1

对道路客运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2

对道路客运站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3

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运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4

对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5

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6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福建省禁毒条例》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7

对道路货运站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8

对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福建省禁毒条例》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9

对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中方和外方签署的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协定、议定书等合作文件

10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11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12

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13

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14

对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及管理单位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15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

16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17

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程序与建设市场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农村公路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福建省航道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18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
《福建省港口条例》
《福建省航道条例》
《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19

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的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
《福建省港口条例》
《福建省航道条例》
《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20

对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货物运输配载、货物仓储理货服务经营者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福建省禁毒条例》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备注:对于未列入清单但其它法律、法规、规章对交通运输部门有明确的权责要求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通用法律及其有关实施条例等),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涉企检查职责。

 

 

附件2

 

泉州台商投资区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检查文书编号规则

 

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检查文书格式文本(试行)〉的通知》(闽交执法〔2025〕2号)要求,各单位在使用文书过程中应当规范连续编号,清晰、准确记录行政执法主体、文种、年份、顺序号等信息,确保行政检查文书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现制定我局行政检查文书编号规则如下:

一、行政检查审批表编号

序号

单位(科室)

编号

1

交通综规科

闽泉综(202X)检审字第X号

2

交通运输办

闽泉运(202X)检审字第X号

二、行政检查通知书编号

序号

单位(科室)

编号

1

交通综规科

闽泉综(202X)检通字第X号

2

交通运输办

闽泉运(202X)检通字第X号

三、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编号

序号

单位(科室)

编号

1

交通综规科

闽泉综(202X)检记字第X号

2

交通运输办

闽泉运(202X)检记字第X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