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和收费】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
时间:2026-07-02 11:17 浏览量: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1.拆除 20cm 厚以下(含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无筋)457.41元/平方米、增减拆除 1cm 厚水泥混凝土路面(无筋)43.56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福建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2023 年版)的通知(闽建城〔2023〕5 号)  
2.拆除 6cm 厚透水砖人行道114.25元/平方米
3.修复24cm 厚水泥混凝土路面538.88元/平方米
4.修复透水砖人行道铺设(6cm 厚)(水泥砂浆铺砌)306.1元/平方米
城市道路占用费 1.非经营性主干道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0.6元/平方米日 元/平方米日 《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闽价〔1994〕房字199号)  
2.非经营性次干道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0.4元/平方米日
3.非经营性支路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0.3元/平方米日
4.非经营性广场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0.8元/平方米日
水土保持补偿费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或者按照弃土弃渣一次性计征的,每立方米1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 元/平方米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6〕106号)  
元/立方米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应建人防面积以计容总建筑面积6%计算收取易地建设费面积,非工业项目中的民用建筑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1600元/平方米),工业项目中的民用建筑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800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1、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人防办〔2021〕62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4〕347号)
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入征收标准 1.临时占用公路、公路用地6元/平方米/天 元/平方米/天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赔(补)偿收入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税〔2019〕32号)  
2.公路平交道口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150元/平方米/年 元/平方米/年
3.管线埋设及过桥涵、隧道占用费100元/米/年 元/米/年
4.架设管(杆)线、塔状等设施占用费2000元/平方米/年(按基座面积计算) 元/平方米/年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参照惠安收费标准:住宅:一类区征收40元/平方米; 商业(含写字楼):一类区征收45元/平方米; 工业:一类区征收25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号)第四条;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4〕3号);3.惠政综[2008]24号。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80 元/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550 元/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10 元/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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