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的通告
时间:2025-05-28 10:36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本级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附件:本级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2025年5月25日
附件
本级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51902000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