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时间:2026-06-15 09:03 浏览量:

  一、监督检查对象

  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到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一年度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为重点监督的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人员资质、疫苗公示、告知和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情况。疫苗索证及冷链管理、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工作记录、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情况。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重点检查百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HPV疫苗等相关情况。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重点检查备案以及流感疫苗、狂犬疫苗等相关情况。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预警工作。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及落实、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或自动生成)情况,是否存在隐瞒、谎报、缓报、漏报或干预传染病疫情报告等情况。疾控机构传染病监测、疫情风险评估和疫情信息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情况。

  (三)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预检、分诊制度建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设立及运行情况。为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提供诊疗,环境及物品消毒处理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等情况。

  (四)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建立及落实、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等情况。

  (五)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专用包装物及容器使用、暂时贮存设施建立、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疾控中心及接种门诊废弃疫苗处置情况。

  (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取得批准或进行备案情况。实验人员培训、考核、实验档案建立、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七)监督抽检情况。

  1.国家随机监督抽到的各级各类口腔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或综合类医院的口腔科,抽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牙科综合治疗台(管路)治疗用水、口腔器械(应涵盖高度、中度、低度三类危险程度,且每类至少两种以上器械)、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等。

  2.国家随机监督抽到的血液透析中心(室),抽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透析用水、血液透析液、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总数。

  区疾控中心(卫监大队)要承担辖区医疗机构的检测任务,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工作,统筹日常监管与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原则上同一监管对象的抽查和抽检工作应安排同一次完成,避免重复检查。实验室能力不足的可申请由上级疾控中心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协助。

  三、工作要求

  (一)区疾控中心(卫监大队)可结合医疗机构年度驻点监督计划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双随机工作,监督检查要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样品采集、流转和检测等应符合质量控制相关规范要求,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监督抽查合法、科学,抽检结果准确、可靠。今年度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应从消毒隔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将其评价为重点监督单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一查到底,同时将综合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等相衔接。

  (二)区疾控中心(卫监大队)要切实加强数据信息的审核,抽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要于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数据信息,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向被监督单位开具监督检查执法文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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