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补充通知
时间:2023-08-23 15:47 浏览量: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23]第17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泉营商办〔2023〕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

注:①投标人按现金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无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  种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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