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关于扎实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攻坚的通知
时间:2022-12-01 14:30 浏览量:

  泉台安委办〔2022〕119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关于扎实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攻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关于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攻坚的通知》(泉台安委〔2022〕17号),全面推进全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等行业<领域>,下同)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攻坚,切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控事故、保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层层强化工矿商贸企业标准化提升攻坚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将标准化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和“控事故,保安全”的治本之策,突出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按照泉台安委〔2021〕10号、泉台安委〔2022〕6号、泉台安委办〔2022〕14号、泉台安委办〔2022〕18号、泉台安委办〔2022〕3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统筹属地党委政府、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基层(村、社区)网格、第三方技术支撑服务机构和保险机构等各方力量,调整充实领导小组(附件1),明确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抓,层层强化攻坚合力,全力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要素提升,自主创建、自觉运行、自我提升标准化,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全面推广应用“33456”工作方法,全覆盖推进企业自主创建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应用前阶段全区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成果,推广全市形成的“33456”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创建标准化,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划分“三类企业”分类对标创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动态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其安全生产状况,并按照规模以上、中等、小微等3个类型企业,督促指导其分别对照各自标准创建、提升、运行标准化。

  1.规模(限额)以上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含)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含)的企业,对照国家或省级规定的标准进行创建和自评、提升、运行。

  2.中等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含)、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参照《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中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细则(试行)》进行创建和自评,有条件的中等企业可以对照国家或省级规定的标准进行创建和自评、提升、运行。

  3.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参照《泉州市工贸电力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细则(试行)》进行创建和自评,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对照国家或省级规定的标准进行创建和自评、提升、运行。

  (二)建立健全“三张清单”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将各自主管(监管)行业“三张清单”(安全检查清单、隐患清单<表样>、整改清单<表样>),全覆盖发放给各自主管(监管)的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并逐家督促、指导其结合各自实际,对照所属行业(领域)“三张清单”,编制本单位安全检查清单、车间(部门)安全检查表册、岗位(班组)安全检查卡片,明确各层级检查责任、检查频率及其整改要求,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对照各自安全检查清单,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全面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实现动态闭环管理、定期清零。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运用“三张清单”,对各自直接监管的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同步编制隐患清单、整改清单。

  (三)实行“四色”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发动全员围绕所有作业活动,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逐一采取可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措施,认真绘制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编制安全风险点名册,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同步对各自主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橙、黄、蓝”确定生产经营单位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要素,实行差异化精准动态监管,落实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四)推行现场“5S”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以岗位达标为核心,对照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全员标准化考评机制,逐个岗位明确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评频次,推广运用现场“5S”管理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规范作业现场管理,养成安全作业习惯,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推动生产现场员工自主管理、自我控制,迅速准确掌握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的正常与异常信息,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进行处置,有效防止操作失误,持续增强生产经营现场本质安全。

  (五)完善“六有”可视化安全警示标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车间地上有标线、设备有铭牌、岗位有警示、作业有指令、管线有流向标、重要阀门或开关有挂牌等“六有”模式,区分不同生产车间、经营场所、公用设施等各类功能区划,对照各车间、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逐一规范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四类安全标识,配置安全管理看板,实现安全目标、安全工(器)具、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现场可视化管理。

  三、大力实施“精品、标杆、达标企业、示范岗位”工程,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典型示范培育力度:按照“三类企业”、全行业(领域)全覆盖的原则,打造一批标准化提升精品、标杆、达标企业和示范岗位(附件2),促进各行业(领域)典型示范提质扩面,切实提升示范引领水平。

  (一)打造精品企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区镇联动”的原则,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从乡镇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当中,遴选1-2家标准化提升运行良好、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素质较高的规模以上标杆企业,乡镇会同对应的区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进一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提升标准化运行水平,将其打造形成标准化提升精品企业。2022年底前,各乡镇至少完成1家、全区累计不少于4家的精品企业。

  (二)提升标杆企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标准化标杆企业系统总结各自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在全面对标及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三张清单”重点查找制约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实施的主要因素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一企一策”解决方案,切实提升全区各级现有标杆企业标准化运行水平。2022年底前,各乡镇完成不少于2-3家。

  (三)评审达标企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企业自主创建、自愿申请定级”的原则,广泛发动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积极申请标准化达标定级;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各自主管行业(领域)中等、小微企业标准化达标(不定级)评审及其颁证工作。2022年底前,力争全区累计评审(定级)达标企业力争达到36家以上。

  (四)创建示范岗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紧抓岗位达标不放松,逐岗、逐班组编制岗位达标标准及其评定细则,依托党(团)组织、工会、妇代会等基层组织,以创建标准化党员先锋模范岗、青年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示范岗为载体,深入开展标准化岗位大练兵、班组大比武、师傅带徒弟等活动,推动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持续增强、操作技能持续提高,实现以岗位达标促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以岗位达标促本质安全的提升,营造“全员岗位达标,人人共享安全”的良好氛围。2022年底前,全区累计创建基层操作标准化示范岗位357个以上。

  四、强化专业技术支撑帮扶,持续增强推进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专项行动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标准化自主创建能力低等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技术支撑帮扶机制,强化技术支撑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技术指导,切实提高标准化创建、提升、运行能力。

  (一)持续运用标准规范。各乡镇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全面运用市级对应主管部门下发的企业安全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中等企业和小微企业达标细则、网格员检查导则等“四项规范”,系统总结各自所主管(监管)行业(领域)标准化建设、提升、运行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标准化运行水平。

  (二)加快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全市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一盘棋“一张图“一张表”的目标要求,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运行“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认真采集本单位基本信息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教育、安全风险管控(含风险点类别、等级、管控措施)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标准化相关信息,及时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建立完善“一企一档”,逐步形成标准化提升数据库,并充分利用平台的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功能,持续加强对各类安全指标的监测预警、安全风险的动态管控和隐患整改的跟踪闭环,促进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安全生产全天候、全过程动态管控,推进标准化运行持续有效提升。

  (三)深化专题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突出以“四项规范”(安全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中等企业和小微企业达标细则、网格员检查导则)、“五类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安监人员、基层网格员、技术支撑人员<主要是专家、保险员>、企业从业人员<主要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促使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有关人员进一步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作用,切实掌握创建、提升、运行方法,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法定责任意识,增强企业自主创建、自觉提升能力,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自主建立并完善以标准化为基础、自主管理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

  (四)加大专业技术帮扶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的标准化指导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培育扶持一批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地合作、重大课题研究等形式,聘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加强技术指导,规范、引导和推动标准化依法创建、提升、运行,不断增强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同时,要加强对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保证其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切实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提升、运行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五、全力加强综合激励约束,切实促进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拉紧标准化提升“检查、督查、执法”的责任链条,强化执法推动、激励约束、巡查督导等措施,加大综合施策力度,切实推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一)加大执法推动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执法推动方案的通知》(泉台安委办〔2022〕25号)部署要求,围绕企业责任体系、双重预防、培训教育、现场作业、应急管理等7项重点工作,通过集中执法、联合执法、重点执法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提升、运行情况和专业技术服务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虚假服务、“纸上谈兵”的,要采取警示通报、列入黑名单、顶格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严肃处理,并适时曝光典型的执法案例,强化震慑作用,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推动标准化提升,切实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信贷信用、差异化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联合约束激励机制,将标准化创建情况与信贷信用等级评定、融资投资、保险费率、评奖评先评优等奖惩措施挂钩,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对在标准化提升中承担大量工作的标杆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从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科技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和奖励,激发企业自主创建自觉提升标准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网格化巡检督促。各乡镇要依托现有综治网格或其他既有网格资源,采取统筹赋能的形式,明确将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言传发动、排查摸底、走访督促、信息报告、整改跟踪等任务,纳入每个基层网格员日常工作范畴,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吹哨员”、“信息员”和“宣传员”等作用,组织广大基层网格员运用安全检查导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掌握并上报标准化提升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

  (四)加强常态化督查督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突出以企业标准化实际创建、提升、运行情况为重点,实施每月“清单式”督导检查,及时发掘并褒扬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发现并督促纠正工作不落实、照搬照抄、敷衍了事等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落到实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月需上报虚假创建的企事业单位(详见附件3)、各乡镇报1家服务不到位的中介机构和1例虚假创建或服务不到位的典型案例,相关材料随同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送区安办,以便统一汇总上报市安办。

  (联系人:骆钧钧,联系电话:27395529,传真:27559732,邮箱: ts27559733@126.com)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

  2.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任务分解指导数

  3.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虚假创建企业任务分解指导数

  泉州台商投资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调整

  鉴于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明土    区管委会副主任,区党工委办公室、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骆文坚    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综合执法与

  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庄培阳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杨佳艺    区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谢家松    区农林水与生态资源局副局长

  毛文鸿    区自然资源与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庄俊强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王梅真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骆东强    区民生保障局副局长

  肖  林    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副局长  

  陈文彬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贵聪    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鋆洭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彭建芳    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熊  武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卢建雄    区邮政分公司副总经理

  洪奕尚    惠安公路分中心副主任

  张艳斌    惠安县供电公司台商区供服中心主任

  华  毅    惠安县银保监四级主任科员

  周金坤    丰泽海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挂靠在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主任由骆文坚兼任,副主任由吴贵聪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泉州台商投资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提升工程任务分解指导数

   

  序号

   

  单位

  生产经营

  单位底数

  ()

  标杆

  企业数

  ()

  精品企业数

  (家)

  评审达标

  企业数

  ()

  示范

  岗位数

  ()

   

  备注

  1

  张坂镇

  298

  3

  1

  12

  113

 

  2

  洛阳镇

  265

  2

  1

  9

  96

 

  3

  东园镇

  245

  3

  1

  9

  91

 

  4

  百崎乡

  135

  2

  1

  6

  57

 

  合计

  943

  10

  4

  36

  357

 

  注:本标杆企业分解指导数不包含2021年培植的标杆企业。

  附件3

  泉州台商投资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虚假创建企业任务

  分解指导数

  (各单位报送数量不局限于指导数)

   

  序号

   

  单位

   

  实际生产经营单位数(家)

   

  虚假创建企业(家)

  1

  张坂镇

  298

  5

  2

  洛阳镇

  265

  4

  3

  东园镇

  245

  4

  4

  百崎乡

  135

  3

  合计

  943

  16

  抄送: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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