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关于收回相关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公告
时间:2026-01-21 11:49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9号)及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管理有关要求,决定收回下列因转隶原因离开我局执法岗位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人员执法资格证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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