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林区禁火的通告
时间:2026-01-0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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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林区禁火的通告
根据《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6〕1号)要求和《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全区林区从2026年1月9日起至1月16日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依法依规给予严惩。
特此通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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