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林区禁火的通告
时间:2025-09-01 17:30 浏览量: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5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5〕5号)要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全区林区从2025年9月2日起至9月3日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依法依规给予严惩。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立即拨打火情举报电话:27398830。 

  特此通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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