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润枫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74户企业:
我局在日常巡查和监管中,发现你等174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截至本通告发出之日,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现责令你等174户企业10日内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174户企业详细名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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