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泉州灵通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工程,因与甲方泉州灵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发生施工合同纠纷导致该项目停工,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2023)闽民终945号和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4)闽05执385号要求,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经腾空施工工地并移交给甲方泉州灵通集团有限公司。现该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退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48号)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劳动监察大队(东园镇东纬二路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中心)举报或投诉。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未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举报或投诉的,将视为无拖欠,我局将依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及销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20日
联系电话:0595-27395526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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