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园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2-11 09:55 浏览量: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建设等各项规划,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本乡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3.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4.指导村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乡镇财政和村财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5.完善对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综合网格管理服务工作。

  7.依法或受委托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消防监管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限。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8.依法或受委托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及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东园镇东园顶街225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夏令时)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令时) 

 

负责人姓名:骆凯鹏

 

联系电话:0595-875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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