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衔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泉审改办〔2017〕3号)文件精神,决定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调整区级前置中介服务事项1项。调整规范后,共保留区级前置中介服务事项80项。
附件:1.清理规范后保留的区级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调整的区级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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