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政策解读
时间:2025-12-12 15:40 浏览量: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于2025年11月24日印发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泉台管教规〔2025〕1号),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本局名义发布的12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二、制定的依据

  制定的依据主要有《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泉台管办发明电〔2025〕5号)。

  三、主要内容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主要内容包括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施行日期

  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五、解读机关

  解释工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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