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30 11:44 浏览量: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产业立区、产业兴区、产业强区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竞争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服务企业、推动发展的原则,落实巡视整改和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处理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166号)。

5.《晋江市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晋自然资规范20245号)。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单位

处理方案牵头起草单位为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参与单位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部门。

(二)征求意见

1.征求区直有关部门意见情况。2025820日,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发函征求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意见,共征集7条意见,采纳2条、部分采纳2条、未采纳3条。

2.征求公众意见情况。202594日,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指定专栏公开征询《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未收集到意见建议。2025916日,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发函征求泉州台商投资区工商业联合会意见建议,未收集到意见建议。

(三)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

文件草案出台后,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于202594日提交区社会治理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区社会治理办公室于94日完成合法性审核。经查,该文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完善征求公众意见等法定工作程序,参照《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晋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45号),以本单位名义联合相关单位印发此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应流程进行管理。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已根据区社会治理办公室出具的合法性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公平性竞争审查的情况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本处理方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查,处理方案不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不含有法律规定的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不含有法律规定的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不含有法律规定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

)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

处理方案2025年第9区管委会委务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930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

四、主要内容解读

处理方案》分为处理对象范围和条件、处理意见、办理流程、事后监管及其他事项五个部分。

(一)适用对象、范围和条件解读

1.适用对象:明确为在台商投资区范围内正常经营、主体存续的工业企业。

2.适用范围:聚焦于20211231日前已取得合法用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因基建报批手续不全等原因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及配套用房。

3.处理条件:明确了六项必须同时满足的前提条件,核心包括:项目不在近期征迁范围、已取得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产权清晰无纠纷、房屋质量安全与消防安全合格、未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已按规定缴清相关费用。

(二)核心问题处理意见解读

针对不同类型的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分类处置路径,企业可按图索骥:

1.关于规划手续不全的问题。

合规部分支持办:对基本符合原规划条件(如容积率、建筑密度、退让距离)的,经审查后可直接进入程序。

历史偏差论证办:对早期项目因历史原因未满足现行技术规定的,允许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设计实施影响评估报告》,通过论证后可支持办理。

违法部分区分办:实施支持部分办理原则。对超出用地红线的建筑部分坚决不予办理;对红线内虽有一定瑕疵但经论证不影响安全和相邻权益的整栋建筑,可予补办。

2.关于施工与竣工验收手续缺失的问题。

企业需委托在泉州市住建局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结构可靠性及抗震鉴定。鉴定合格的,可予办理,但需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3.关于消防验收手续缺失的问题。

企业需委托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备案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评查。评查合格并上传服务平台后,可予办理,同时需接受消防行政处罚

4.关于费用补缴的问题。

明确需按现行标准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并对历史预缴费用如何抵扣作出了规定

(三)办理流程解读

流程清晰分为六步,实行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核

1.申报: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现状测绘,形成多测合一报告,经乡镇初审后,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申请。

2.踏勘:由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资规、执法、消防、属地乡镇等部门联合现场踏勘,一次性告知问题。

3.受理:企业根据踏勘意见,完成评估报告、安全鉴定、消防评查等必要手续后,正式提交全套申请材料。

4.审核:各部门通过政务网并联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5.处理:对符合条件的,通知企业依次办理行政处罚和费用补缴手续;不符合的,予以退件。

6.登记:企业完成处罚和缴费后,提交税务完税证明及登记材料,不动产登记窗口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

五、政策创新点

处理方案的核心创新在于构建了 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并联办理、责任闭环的综合性解决机制。

1.开辟历史问题合法化路径:为大量因历史原因边建边批先建未批的工业项目,提供了依法补办产权的清晰路径,打破了死循环

2.实行容缺受理与并联审查:允许企业在提交核心权属和安全证明材料后先行进入流程,后续评估、鉴定等专项报告可并行办理,大幅压缩办理时间。

3.明确部分办理原则:对局部违建项目,不是一刀切全盘否定,而是允许对符合要求的部分建筑进行登记,体现了务实和精细化管理。

4.建立费用抵扣机制:对历史上已预缴的相关配套费,明确了可抵扣办法,保护了企业既往权益

六、关键词诠释

1.多测合一报告:指由一家具备综合资质的测绘单位,一次性完成土地、规划、房产等多项测绘,形成的统一测绘成果,避免企业多次委托。

2.《建设项目设计实施影响评估报告》针对不符合现行规划技术规定的建筑,由设计单位出具的专项技术论证报告,用于评估其现状对规划、安全、相邻权益的影响。

3.支持部分办理指对一栋建筑中,仅对位于合法用地红线范围内、且符合安全等要求的建筑部分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超出红线的部分不予登记。

七、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解读人:林鸿翔

联系方式:0595-2739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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