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建商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的通知》(建住宅〔2002〕190号)、《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11月2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建商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试行)》(泉台管〔2020〕132号),以下简称《规定》。
一、《规定》制定背景
为规范商品住宅全装修市场行为,完善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开发建设过程监管,确保全装修商品住宅保质保量交付,避免后期因装修标准、装修质量引发群访信访等情况,研究制定出台本《规定》加以引导、督促以及规范装修工作,是保障商品住宅装修品质水平的政策指导,是维护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
二、《规定》主要内容
《规定》共四十六条,从总则、基本规定、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附则等5个方面,明确了商品住宅室内装修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制定政策的依据、《规定》适用范围、《规定》核心要点等。
第二部分:基本规定。细化规范商品住宅室内装修从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交付到后期保修等各环节、各步骤的商品住宅室内装修操作办法。
第三部分:职责分工。明确各企业、机构、单位及部门在商品住宅室内装修方面的职责分工。
第四部分:监督管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明确处理、处罚依据,确保足够的监管力度。
第五部分:附则。对《规定》的解释权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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