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3号通告
  时间:2020-02-05 15:55 点击量:1 【字体:

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3号通告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鉴于疫情形势严峻,我区将严格管控人员进出,根椐《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如下通告:      


    一、即日起,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进入台商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予以劝返。如执意进入我区,必须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日。

    二、台商区籍在外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暂停返乡,确需返回的必须接受隔离检查。

    三、区内人员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强制居家隔离观察14日。  

    四、各守乡护村的检查岗按规定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进行检查,非本乡本村的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   

    五、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者,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不包括保障生产生活、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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