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坂镇人民政府、洛阳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261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兴办2022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泉台委〔2021〕10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2年我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中4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项目按时完成,现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项目资金20万元(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件1)。款列“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乡镇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及建设目标,落实责任,做好绩效和项目安排等工作,确保我区4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项目任务顺利完成。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补助资金应按照《福建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O19〕60号)管理。
二、相关乡镇所承办的提升建设项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促落实,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督促项目建设进度、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进度影像图片资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电子文档和纸质档案,形成“一项一档”以备检查验收。
附件: 1.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分配表
2.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工程标准与要求
3.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为民办实事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局 民生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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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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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序号 |
申报项目 |
申报单位 |
市级资金 |
区级资金 (万元) |
合计 |
张坂镇 |
1 |
张坂镇门头村避灾点 |
张坂镇门头村综合文化中心511-1号 |
1.5 |
3.5 |
5 |
2 |
张坂镇群力村避灾点 |
张坂镇群力村杏坑234号 |
1.5 |
3.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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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 |
3 |
洛阳镇西塘村避灾点 |
洛阳镇西塘村329号 |
1.5 |
3.5 |
5 |
4 |
洛阳镇梅岭村避灾点 |
洛阳镇梅岭村委会445号 |
1.5 |
3.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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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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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4 |
20 |
附件2:
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工程标准与要求
类别 |
基础能力 |
规范管理 |
物资配备(每100人) |
A类 |
村(居)级100人以上的安全实用场所 |
有成立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有设置防灾减灾宣传栏或宣传橱窗,有明显标志标识,有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有明确的专(兼)职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并上墙,有和附近超市(商场)签订应急采购协议,有排查并制定灾害隐患风险图(表),有应急避难疏散途径图。 |
床铺(双层)25张、床板50块或折叠床50张、棉被50床、毛巾被50床、塑料米草席100床、应急灯10个、手电10个、灶具2套、一次性餐具1000套、一次性洗簌用品100套、塑料脸盆30个、塑料水桶30个、塑料小方凳50张及相关应急救援工具(铁锹、灭火器等)、广播和应急通讯设备(如喇叭、口哨、对讲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