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今年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我区定于2021年11月8日至21日组织对各乡镇2021年开展的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项目进行全面摸排验收,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质量过硬,真正做到利民惠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验收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1日
二、验收标准及验收要求
对各乡镇的提升项目点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及要求参照《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项目及避灾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泉应急〔2021〕22号)文件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验收标准:避灾点应做到标识醒目、路径明显、责任明确、预案健全、制度上墙、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配备齐全的生活保障类物资及疫情防控物资。
验收要求:一要有明显的标志标识。有醒目的避灾点路线指示牌、标志铭牌,有排查并制定灾害隐患风险图(表),有应急避难疏散途径图;二要有配套的制度预案。有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有明确的专(兼)职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并上墙;三要有完善的内部设施。具备一定的转移安置条件,有和附近超市(商场)签订应急采购协议,有必备的生活保障类物资(详见附件1)及疫情防控物资。四要有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张贴发放印制有防灾避险、疫情防控等知识内容的宣传画册、宣传折页、宣传单,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三、验收方法
主要采取实地查看内页资料、资金使用证明材料(正式发票、财务票据等)、物资配备的方式,填写《2021年为民办实事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项目验收表》(详见附件2),验收过程发现提升不到位的,应立即整改,整改到位后再重新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验收材料(资金使用证明材料、验收表格等)需复印一套报区民生保障局备案。
四、具体要求
检查检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请与区民生保障局对接。
附件1:泉州市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标准与要求
附件2:2021年为民办实事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项目验收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泉州市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标准与要求
规范管理:有成立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有设置防灾减灾宣传栏或宣传橱窗,有明显标志标识,有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有明确的专(兼)职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并上墙,有和附近超市(商场)签订应急采购协议,有排查并制定灾害隐患风险图(表),有应急避难疏散途径图;
物资配备(每100人):床铺(双层)25张、床板50块或折叠床50张、棉被50床、毛巾被50床、塑料米草席100床、应急灯10个、手电10个、灶具2套、一次性餐具1000套、一次性洗簌用品100套、塑料脸盆30个、塑料水桶30个、塑料小方凳50张及相关应急救援工具(铁锹、灭火器等)、广播和应急通讯设备(如喇叭、口哨、对讲机等)。
附件2
2021年为民办实事自然灾害避灾点
巩固提升项目验收表
基 |
避灾点名称 |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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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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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处于农村地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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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面积 |
m2 |
避灾点可安置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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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建筑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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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领取过各级避灾点提升建设资金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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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避灾点大排查大整治中另行选址的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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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
指示牌、标识名牌 |
£有 £无 |
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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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宣传栏或橱窗 |
□有 □无 |
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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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管理人员 |
□有 □无 |
避灾点管理人员职责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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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附近商超签订采购协议 |
□有 □无 |
避灾点人员守则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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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隐患风险图 |
□有 □无 |
避灾点工作制度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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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疏散途径图 |
□有 □无 |
资金使用证明材料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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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
床铺(双层) |
(填写数量) |
床板或折叠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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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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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巾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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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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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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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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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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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餐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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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洗簌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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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脸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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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水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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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小方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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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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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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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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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和应急通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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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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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
本单位承诺规范使用避灾点提升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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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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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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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
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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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盖章): 验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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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