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微信公众号 时间:2017-11-21 11:23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15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和深入推进我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推进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公开理念深入人心,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稳妥施行,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强。

      二、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

      (三)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把决策公开作为建设开放透明政务环境的首要环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发征求意见函、听证会、社会公示、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充分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利益相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公众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应当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全面推进执行公开。做好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要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多方面听取公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确保执行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要做好督查和审计中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要以典型案例通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全面推进管理公开。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压缩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执行全过程公开。做好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区管委会办公室、党群部、环土局、科经局、民生保障局、规建局、财政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全面推进服务公开。行政服务中心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台商投资区分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全面公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公布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党群部、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财政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七)全面推进结果公开。加大对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做好全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依法依规公开审计结果,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区管委会办公室、区审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

      (八)强化政策解读。各级各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都应进行政策解读。在起草政策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考虑和安排解读工作。解读要全面、准确地讲清楚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适用范围、期限、文件术语释义,以及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要进行重点解读。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研究机构要做好重大政策的解读工作。(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闽政办〔2016173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及时发现、有效引导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敏感问题,要通过提供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托官方信息平台、组织专家解读等形式表明立场,发布权威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调查处理结果。(区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促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按照国务院、省、市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建设区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数据汇聚共享。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大数据应用。(区科经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十)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开办准入机制,整合网站信息资源,进一步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2018年前,建成全区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各乡镇、各部门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逐步打造本、本部门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平台。(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开,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联动。加快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融合应用的便民服务“一张网”。全面形成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网上全流程办理、电子证照库为支撑的办事服务体系,持续推动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整合完成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与社区综合受理平台、行政服务中心、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业务系统相互对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区科经局审改办、区民生保障局综治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五、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制定主动公开标准,逐步实施主动公开量化考核。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历史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事实,动态发布处置进展。(区财政局、科经局、民生保障局、换图局、市场监督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注重发挥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明确政府信息非依申请公开的认定标准和范围,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依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做好程序、实体合法合规。对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

      (十)发挥新闻发言人的作用。新闻发言人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力量。各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要配强配齐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积极推进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要通过列席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等方式为新闻发言人的工作创造必要条件,通过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的专业培训。(区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各级各部门要畅通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主动提供信息服务。对于媒体和记者的询问,在不违反有关规定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要尽量满足其采访需求。出台重大决策,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做好解读阐释,推荐相关专家学者等接受访谈。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党群工作部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七、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为4%。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级部门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办公室(综合科)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创造条件应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负责

      十九)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从体制机制入手,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健全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作为,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在各乡镇直部门绩效考核中,所占分值比例不低于4%(含察访核验扣分)。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察访核验,公开办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察访核验并将察访核验结果及时报效能办予以年终绩效评估时扣分。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强化督查整改机制,改进问题与不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鼓励;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监察局、效能办牵头)

      (二十)抓好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通过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鼓励高等学校开设政务公开课程,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门人才。(区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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