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0-00224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0〕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0-09-29 16:51

     

    泉台管办〔20206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发展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泉政办〔2020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等3份文件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9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

    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主导产业重在、新兴产业重在、传统产业重在的发展方向,扎实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增强工业园区集聚产业发展的载体作用,把园区打造成为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平台,建设成为产城融合的引领示范,为建设美丽台商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规划布局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精神,结合台商区的实际情况,优化完善我区多规合一,实现工业(产业)园区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等有机结合,打造台商区标准化工业(产业)试点园区,园区拟规划面积57平方公里,其中包含三个产业片区,分别是杏东片区19.7平方公里,张坂片区28.1平方公里,秀涂片区9.2平方公里。

    责任部门:区规划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基础设施加大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投入,着力推进泉州东站及片区、福厦客专(高铁)泉州台商区段建设;加快推动湖东片区和白沙片区等城市片区综合体开发建设;积极做好海丝公园、百崎湖生态连绵带的建设争取金屿大桥、百崎大桥尽快开工建设;加快区域内五纵五横道路建设;继续加快推进东园杏东片区、湖东片区、张坂片区等区域七通一平,启动各片区次、支干道建设、加快完善各片区路网和市政管网;并加大在供水、供电、通信、安全管理应急平台、环保方面的建设。

    责任部门:区规划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城建公司、水务公司、公园公司、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产业发展。发挥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三个国字号品牌效应;培育五大新兴产业,优化五大传统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坚持产业数字化改造,突出纺织鞋服等传统五大行业价值重塑,扶持龙头企业改造提升,引导龙头企业留根扩能开展增资扩产;开展新一轮技改专项行动,鼓励支持企业机器换工,引导重点制造企业实施流程再造示范试点;加大招商力度,努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擎,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的总体发展格局。

    责任部门: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促进集约发展。一是积极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实施腾笼换鸟,依法清理闲置土地。二是鼓励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对工业企业利用原有合法存量厂房和土地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等新兴产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的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三是对工业企业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原有合法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或扩建而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地价。四是探索并推动工业标准厂房可分割销售模式。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投资促进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生活配套加大教育、医疗、商贸、文体、住房等方面投入,推进安置小区工程和公租房建设,实施教育强区计划,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入驻我区,如: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泉州学校、泉州实验中学台商分校等优质学校等,进一步完善园区生活配套。

    责任部门: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民生保障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深化管理服务。完善管理服务组织体系,按照高质量服务企业发展的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积极引导大中小企业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启动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和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探索并联集成”“简易捆绑”“电子嵌入审批模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并进一步健全社区组织强化社会功能,培育创新中心,建设公共研发监测平台等,完善管理服务。

    责任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区党工委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区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同时建立标准化园区试点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研究推进园区建设工作措施、协调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锁定重点项目,做到人员、责任、措施三落实”,确保园区标准化建设扎实有效推进,确保按制定的计划高效完成园区标准化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强上下联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园区标准化建设的推进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对需要省、市协调支持的事项及时上报沟通协调。

     

     

    附件2

     

    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

    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水平,促进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参照泉州市工业 (产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牵头单位为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区党工委办公室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党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科技经济发展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局、财政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惠安银保监组,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区招商公司、水务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市政公司、城建公司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推动全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

    (二)统筹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协调解决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要素保障,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三)研究改进区直相关部门指导服务重点工业(产业)园区办法,建立服务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

    (四)推动工业(产业)园区重大项目招商和对接,协调解决项目落地中的区域布局、产业政策、要素保障等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牵头单位征集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提出会议议题、时间及形式,报召集人审定并由召集人、副召集人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负责督查落实。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参加联席会议,1个内设科室作为责任科室具体承办相关工作任务,指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成员单位代表、责任科室、联络员调整的,应及时报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备案。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和联席会议决议,主动研究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涉及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并及时向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送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根据议题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涉及议题的相关部门领导到会,共同研究、促进工作落实。

    四、成员单位职责

    (一)围绕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职责,结合单位职能,落实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中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任务,积极协助配合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开展工作。

    (二)对联席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及时向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送工作任务落实和进展情况。

    (四)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职责:1.征集、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和议程;2.组织会务,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起草及印发;3.负责与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推动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4.组织开展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5.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附件3

     

    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产业)园区

    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张杰雄 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人:  邱龙吟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

    副召集人:  庄东红  区党工委办公室二级主任员

             毛松茂  区党工委正科级组织员、区党群工作部部务会议成员

    陈国平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一级主任科员

    骆东强  区民生保障局副局长

    周朝显  区财政局副局长

    苏锦波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洪良贺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二级主任科员

    曾志彬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

                            许诗旭  区党工委办公室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规划科科长

    杨杞河  区行政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何福来  中国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副行长

    朱亚芬  惠安银保监组副组长

    郑兴文  区招商公司副总经理

    骆俊超  区水务公司副总经理

    吴晓聪  区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助理

    肖登城  区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俊赫  区市政公司副总经理

    王图强  区城建公司副总经理

    陈小洪  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主任

    刘展志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惠安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何宏涛  中国电信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子飞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副总经理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9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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