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0-00168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0〕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2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08 16:22

     

    泉台管办〔20202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我区地处沿海,海岸线长,水塘、水库、废弃石窟众多,学生因游泳、嬉水引发的溺水死亡事故时有发生,是学生意外死亡的首要原因。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就做好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福建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管理暂行办法》(闽教安〔201518号)及《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泉台管办〔201834号)要求,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我区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形势分析。各乡镇、各部门收集相关信息,分析预测、发布预警信息。深入了解和切实掌握属地水情、季节天气等情况,找准本地防溺水工作的重点、难点、弱点,提出防范的具体要求。

    (二)抓好工作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联防联控责任,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动员部署。

    (三)抓好宣传教育。各单位把防溺水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参与,家长落实对子女的监管,学生强化自我管理和约束,形成共同防控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政府要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学生活动范围内的河道、水库、湖泊、池塘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造册登记,建立台帐,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治到位,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对于无法消除隐患的水域,要加装防护设施。 

    (五)落实安全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巡视员或义务监管员,把危险水域纳入乡镇、村两级专职巡逻队日常巡逻范围,多管齐下共同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六)突出联防联控。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督促落实有关部门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分析预防学生溺水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将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督查,强化工作实效。 区管委会办公室将于5月下旬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要相应对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凡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发生溺水事故的部门和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各乡镇、各部门于2020520日前完成危险水域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分别于630日、930日前报送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落实情况阶段小结,12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陈忆先,联系电话:27395520,邮箱:tsjyxyaq@163.com

     

    附件:1.学校周边及村居危险水域专项排查情况登记表

    2关于要求对学校周边及村居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报告(样本)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5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学校周边及村居危险水域专项排查情况登记表

    填报村委会:                                                                  填报时间:     年        

    危险水域名称

    所在详细地址

    落实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情况

    所属镇(街)

    备注

     

     

     

     

     

     

     

     

     

     

     

     

     

     

     

     

     

     

     

     

     

     

     

     

     

     

     

     

     

     

     

     

     

     

     

     

     

     

     

     

    村委会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本表由各村负责摸排,报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同时抄送周边相应的学校。


    附件2

     

    关于要求对学校周边及村居危险水域

    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报告

     

    XX部门(或XX乡镇人民政府、XX村委会):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教安〔201518号)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关于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泉台管办〔201834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减少、杜绝学生意外溺水事件的发生,我单位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及村居水库、废弃石窟、池塘、沟渠、积水洼地和海域等危险水域专项排查活动。经排查,XX学校周边及所在村居存在以下危险水域(详见附件),其中尚有处还未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恳请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予以整改。

    特此报告

     

     

    XXXX单位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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