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委办〔2019〕79号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节假日值班带班
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管理,强化值班带班岗位责任,履行好值班工作职责,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全区节假日值班带班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值班带班人员安排
(一)带班领导安排
节假日期间,实行三级值班带班制度,每天安排1名区领导带班。区总值班室每天安排区直相关部门1名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区直各部门每天安排科级干部带班,各乡镇每天安排1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区属各国有企业每天安排1名公司领导带班。带班领导不得离开本辖区,要保持联络畅通。
(二)值班人员安排
区总值班室每天安排2名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国有企业每天安排至少1名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二、值班带班工作
(一)带班领导
1.带班领导工作岗位:带班领导工作时间在本单位带班,其他时间必须在本辖区并保持联络畅通,并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去向。24小时在岗带班的领导原则上在本单位带班,如需协调处置紧急情况或在驻地检查指导值班工作,要确保联络畅通,并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去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应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做好带班工作交接,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同时向上级报备。
2.带班领导工作要求:主动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内总体情况,遇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视情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检查值班人员值班值守工作,掌握当日值班工作情况;检查下属单位值班带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
1.值班人员必须由正式工作人员担任,严禁非正式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应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做好值班交接,不得擅自脱岗,同时向上级报备。
3.值班电话需迅速接听,答复问题要清晰准确,不得设置为呼叫转移模式,不得与门卫、传达室等电话并线,不得由无关人员接听。
4.熟练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处置流程与基本要求。遇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加强研判,迅速核实情况、整理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积极协助处置。
5. 主动掌握辖区和行业内总体情况、带班领导去向。
6.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完成交接班登记。
7.定期检查值班室办公设备,确保值班网络、设备运转正常。
8.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加强对敏感信息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查阅值班记录。
三、值班保障
(一)合理统筹安排。各级各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带班、值班人员。担负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任务的,原则上同一人在同一节假日带班或值班连续不超过2天。要做好值班人员业务培训,使其胜任值班岗位。
(二)加强值班表管理。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值班安排表,核对上报的电话号码是否准确有效,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区总值班室。值班表上报后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更改。
(三)加强值班保障。改善值班办公条件,配齐电话、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生活设施,落实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就餐和休息场所,创造良好的值班工作环境。
(四)加强督查检查。区总值班室每天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电话抽查;区效能办、督查室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总值班室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度,形成值班工作检查和通报的常态化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乡镇及部门值班工作的检查抽查。假期结束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前将值班检查情况内网反馈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四、附则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参照本细则制定本单位节假日值班带班工作制度,并对下属单位节假日带班值班工作进一步规范。
附件:1.XX镇(乡)20XX年XX节值班安排表
2.XX局(委、办)20XX年XX节值班安排表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