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3-00018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规〔202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2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规范民宿经营发展暂行意见》已经2023年区管委会第2次委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规范民宿经营发展暂行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宿管理,提升民宿服务品质,促进民宿经济发展。根据《福建省旅游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第1号修改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2〕36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对象界定
民宿是指当地居民或其他经营主体在乡村和旅游景区等特定区域,利用居民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用房,结合当地自然景观、人文风俗、农林牧渔生产活动,经整体设计、修缮和改造,使得建筑外观、室内外装修配置和经营场所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为游客提供以住宿服务为主,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经营性场所(不含经济型酒店、公寓酒店等)。
二、申办要求
(一)民宿选址符合本辖区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建筑风貌应当与地方民俗、景观环境相协调,具有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
(二)房屋建筑权属明晰、无争议。
(三)民宿用房须为独立式建筑,主体建筑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客房数量不少于5间(套)、不超过14间(套),床位数应当在30床位以内(大床房以两床位计算)。
(四)在符合我区国土空间布局理念和整体规划要求的前提条件下,利用公园、山林、湖泊、海洋等自然资源优势,通过开放式、透水构筑物等未改变土地用途及功能、未破坏林木和耕作层、未改变水域海域自然属性的方式开发建设装配式民宿。
(五)民宿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牢固,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民宿建筑应当在申报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对经营用房进行建筑房屋结构可靠性或安全性检测鉴定,该机构须对其出具的报告负责,鉴定结论应在Ⅱ级(含Ⅱ级)以上或Bsu级(含Bsu级)以上等级;商品别墅可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业主装修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诺。
(六)民宿应当在开业前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上传至福建省消防技术信息平台,该机构须对其出具的报告负责。民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规定执行。
三、申办程序
(一)民宿名称预核准
民宿经营者统一以“泉州台商投资区**民宿”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民宿名称预核准。
(二)提交申请
民宿经营者在“亲清家园”平台上提交申请材料。
1.普通民宿申请材料:
(1)《泉州台商投资区XX乡镇民宿经营申报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3)民宿建筑权属明晰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县级以上契纸、镇票、村票等有效手续;租赁经营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
(4)民宿建筑权属明晰、无争议的公告及照片(见附件2,公告需张贴在民宿经营房屋上,公告时间为3天)。
(5)原始照片、建筑立面设计方案、装修设计效果图。
(6)民宿装修后内外景照片若干,含建筑外观全景图、公共休闲区图、客房房型图等实景照片。
(7)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民宿经营用房进行房屋结构可靠性或安全性检测鉴定合格报告。
(8)装修完成后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合格报告。
(9)民宿经营承诺书(见附件3)。
(10)房屋权属具结书(见附件5-8,对照实际情况提供)。
2.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装配式民宿申请材料:
(1)《泉州台商投资区XX乡镇民宿经营申报表》。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3)项目立项或与政府签订的项目合同文本。
(4)原始照片、建筑立面设计方案、装修设计效果图。
(5)民宿装修后内外景照片若干,含建筑外观全景图、公共休闲区图、客房房型图等实景照片。
(6)民宿经营承诺书(见附件4)。
(三)村(社区)镇核验
1.村(社区)核验
民宿经营者提交申报材料后,系统将申报材料推送到民宿所在村村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居委会)对民宿权属无争议进行核验,若村委会(居委会)核验不通过,需说明原因并退回,待民宿经营者理顺民宿权属后再申请;若核验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推送到所在乡镇。
2.乡镇核验
乡镇收到民宿申报信息后,组织相关部门在3天内开展实地勘察。实地勘察后进行线上核验,若实地勘察情况与申报材料相符,则核验通过;若实地勘察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相符,则核验不通过,乡镇将申报材料退回给民宿经营者需备注说明退回原因,待民宿经营者补充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四)区级认定
乡镇核验通过后,民宿经营者以预核准的民宿名称办理相关手续。
1.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办《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涉及餐饮的无需办理)。
2.向区民生保障局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相关手续办完后,由区民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泉州台商投资区民宿”标识牌。
4.区公安分局根据民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告授予“泉州台商投资区民宿”标识牌企业的名单,商请上级主管部门安装民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导民宿经营者安装二代证读卡器、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监控并接入公安系统等事项”。
四、监督管理
民宿管理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乡镇政府为民宿核验和管理单位。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民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9),负责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区民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泉州台商投资区民宿”授牌,以及向区民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民宿发展过程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民宿被核验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民宿”后,纳入全区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范围。
区民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负责民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建筑立面设计及建筑风貌的把关;指导民宿所在乡镇抓好民宿建设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民宿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指导民宿建设环保设施;加强对各民宿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指导规范民宿收费行为。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星级民宿评定工作;组织开展民宿宣传营销、从业人员经营管理和服务技能培训等工作。
区民生保障局:负责民宿《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审批;负责民宿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年检;加强对民宿日常经营中的卫生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配合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出台并落实民宿业相关扶持政策。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民宿名称预核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负责审核把关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装配式民宿项目立项材料;负责开发民宿申办线上核验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引导和督促民宿经营者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民宿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和监督民宿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区公安分局:负责民宿游客的入住登记检查和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经营者安装民宿治安管理系统,督促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制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治安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利用民宿开展违法犯罪行为。
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区安办):负责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土地行为;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抓好日常监管;配合所在乡镇做好民宿的广告店招、标识、标牌的整治。
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对民宿消防工作的综合监管,加强对民宿业主的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民宿的核验、指导、服务、统计、安全生产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土地、建筑权属核验工作。
区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审核把关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装配式民宿项目与政府签订的招商合同。
五、法律责任
(一)核验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民宿”才可享受我区出台的民宿扶持政策,以及参加各级组织的文旅宣传推介活动。
(二)民宿经营者需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若出现虚报、瞒报等情况,将直接取消申办资格;若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改变民宿现状(如改变客房数、房屋结构、重新装修等情况),则需重新申办。
(三)民宿房屋所有权者对经营场所负有安全监督责任。民宿经营者对经营区域内的安全负责,对游客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负有提醒告知义务,存在安全隐患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四)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民宿经营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区民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相关部门。对未按规定采取应急处置的,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民宿参照旅馆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文明服务,依法纳税。若违反有关规定,由职能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予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附则
(一) 本意见具体解释工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承担。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促进民宿规范发展意见(试行)〉的通知》(泉台管办〔2021〕7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泉州台商投资区XX乡镇民宿经营申报表
2.民宿建筑权属明晰、无争议公告
3.民宿经营承诺书(一)
4.民宿经营承诺书(二)
5.房屋权属具结文书(一)
6.房屋权属具结文书(二)
7.房屋权属具结文书(三)
8.房屋权属具结文书(四)
9.泉州台商投资区民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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