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700-2020-00214
    • 备注/文号:泉台委办〔2020〕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31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矛盾纠纷排调分离多元化解三级联动响应机制(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09-16 16:34

     

    泉台委办〔202047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矛盾纠纷排调分离

    多元化解三级联动响应机制

    (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矛盾纠纷排调分离多元化解三级联动响应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系人:区综治工作办公室,王永杰,18859618619;区公安分局,许鑫森,18815967931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831

    (此件公开发布)

     

     

    泉州台商投资区矛盾纠纷排调分离多元化解

    三级联动响应机制(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中共泉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强基促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要求,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全方位推动台商区高质量发展超越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乡镇(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原则,依托区五级社会治理体系(区、镇、片<警务网格>、村<一级网格>、单元网格<二级网格>),构建区、乡镇、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完善“一室两中心三同步”社会治理模式,形成矛盾纠纷排调分离、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借助各行业调委会的优势,加强对医患纠纷、劳动保障、婚恋家庭、交通事故等专业纠纷调解,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或进一步引导到仲裁和诉讼等法律程序。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受理)率100%、化解率100%、成功率98%以上,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调处在现场、解决在始发、吸附在当地,有效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流程

    依托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录入、指派分发、协同(联合)化解、事后监管全流程在社会治理中心汇集平台之间流转反馈、留痕管理,实现矛盾纠纷排调分离多元化解的的闭环管理。

    排查发现:由社区民警、专职警务助理、综治网格员及群防群治等基层社会组织力量,以入户访查为主要载体,全面排查辖区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采集录入“汇智理”平台。

    报告流转:通过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按照种类、性质、属地等要素及时进行流转指派,各职能单位及属地及时进行签收。

    核查化解:接到指令后,所在村居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矛盾纠纷进行核查,组织开展化解,并将化解情况及时反馈到平台。

    提出对策:对村级调解力量无法调解,要及时通过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调度平台上报,由平台流转指派给相关职能单位,相关单位要提出对策,采取多元化解方式进行调处。

    定分止争:接到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指令后,各职能单位要第一时间签收受理,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化解工作,对较为复杂,一时无法化解的,应持续开展化解工作,于每月15日、30日分别上报化解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矛盾纠纷化解为止。

    四、排查内容

    全区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涉及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纠纷)、行政纠纷(指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和纠纷)、涉法涉诉纠纷等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案事件及不利因素。

    重点排查土地权属、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易引发重大案(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集资诈骗、民间借贷、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同时,将长期嗜赌、酗酒或近期发生情感纠纷的人员;家庭或邻里间多次因日常琐事引起口角、纠纷的人员;鳏寡孤独、生活无着、久病难医等各类弱势困难群体;生活失意、感情遇挫、心理失衡人群;疫苗受害者家属、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失独家庭人员等特定利益群体人员“长期上访、矛盾尖锐、有极端行为倾向”等人员也纳入排查范围。

    根据矛盾纠纷产生的时间、地点、诱因、经过、诉求、涉及人数、重点对象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涉及的范围、化解的难度、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按照如下标准确定预警级别:

    3级(普通矛盾纠纷):主要指升级激化可能性低、化解难度小,在村级多元化解中心能够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

    2级(较大矛盾纠纷):主要指涉及人员较多、情节相对复杂,事态呈现逐步升级态势,未及时妥善化解可能导致个人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活动发生,村级多元化解中心无法及时有效处置或需要乡镇多元化解中心处置的矛盾纠纷。

    1级(重大矛盾纠纷):主要指当事人实施个人极端暴力或报复社会行为倾向严重,可能转化为命案、个人极端暴力、危害公共安全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事态迅速激化,未第一时间妥善化解可能导致特别严重后果的;可能引发请愿、罢工、大规模械斗、堵路或赴省进京上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事件的;所涉事项归属复杂、跨乡镇跨部门,乡镇多元化解中心无法及时有效处置或需区级多元化解中心处置的矛盾纠纷。

    五、部门受理范围

    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负责受理、分流、化解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的疑难矛盾纠纷以及上级交办调处的矛盾纠纷;负责受理、协调、指导因行政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负责受理因环境污染、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土地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理房地产交易、建筑工地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负责受理土地问题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受理金融及民营经济等领域引发的纠纷矛盾。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受理因学校和教育系统内部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负责受理文化和体育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负责受理旅游景区引发的旅游矛盾纠纷。

    区民生保障局:负责受理劳动争议引发的劳动纠纷;负责受理医患问题引发的医疗纠纷;负责受理特殊群体引发的利益纠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消费争议引发的消费纠纷。

    区公安分局:负责受理一般性治安纠纷(经审查不够治安处罚的、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的民事损害赔偿事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刑事案件纠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等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刑事案件)等。

    其他行政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纠纷和涉及行政管理的民事纠纷。

    乡镇多元化解中心:负责受理本级范围内涉及人员较多、情节相对复杂,事态呈现逐步升级态势,未及时妥善化解可能导致个人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活动发生,或需要乡镇联调联处的较大矛盾纠纷(2级矛盾纠纷)。

    村多元化解中心:负责受理本级摸排出的升级激化可能性低、化解难度小,在村一级能够成功化解的普通矛盾纠纷3级矛盾纠纷)

    六、工作成效运用

    各级各部门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平安建设、强基促稳、法治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调整完善工作跟踪督办、考核考评,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表彰奖励,通过一案一奖、定期奖励、记功表彰等多种奖励形式,充分调动激发社区民警、综治网格员、专职警务助理和专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以奖代补”制度,根据纠纷调解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给予补贴奖励,提升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对排查工作细致扎实、妥善化解处置、避免矛盾纠纷升级激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验总结、提升推广;对排查责任履行到位、及时上报并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后续化解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表彰奖励,并纳入年度平安单位奖励内容。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对每起重“民转刑”“刑转命”案件、肇事肇祸案件、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事件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非访、聚集访等重大群体性事件开展倒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运用通报、约谈领导、挂牌督办、取消评先资格、重点管理等手段,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成效甚微、推诿扯皮、矛盾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年度不得参评区级平安单位。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08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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