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100-2022-00077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2〕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7
泉台管办〔2022〕58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
规划建设交通局”等肆枚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依照中共福建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20〕40号)精神,现刊刻“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等肆枚印章,并于印发之日起启用。
附件:印模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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