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办〔2021〕43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乡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乡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乡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乡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41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乡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6月8日至7月31日,利用近2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全区乡镇船舶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内容
本方案所称乡镇船舶是指用于渔区渔民生产生活需求,船长12米以下的船舶。
本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以下9种行为:
(一)非法捕捞、养殖,破坏渔业资源的,如电、毒、炸鱼,违规捕捞鳗鱼苗,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等;
(二)非法从事营利性载客,如水上观光、摆渡、垂钓等;
(三)外地乡镇船舶未纳入当地管理,在我区停泊、作业的;
(四)未满足安全适航、船员适任条件生产作业的,如泡沫船、竹排,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和救助终端,出海人员超过核定人员数,无证驾驶等;
(五)未纳入乡镇管理的,如“三无”船舶等;
(六)破坏流域、海洋生态资源的,如非法采砂,使用改装渔具抽吸河蚬等;
(七)从事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八)擅自改造,改变船舶用途或生产作业方式的;
(九)未取得修造资质非法修造船舶。
三、整治区域
覆盖全区所有海湾、港口、水域、岸线、大坠岛屿周边、非法船舶修造厂(点)等,包括洛阳古桥头边、后埔石任海边、秀涂海边、垵头渔港、下垵澳口、百崎五一水闸边、玉前海边、玉霞妈祖庙边、浮山渔港、玉山渔港等10处渔船集中停靠点,及洛阳江、百崎湖等水域。
四、组织领导
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乡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
组 长:丁尚光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程碧民 区党工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詹 蓉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赖悦颂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文彬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洪良贺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阳秋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曾华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袁小亮 泉州市海事局丰泽海事处副处长
张 浩 泉州海警局惠安第二工作站站长
吴亮亮 洛阳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周键煌 东园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连庆堂 张坂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陈世勇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科技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等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 郑钢锋同志担任。(区乡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蒋新花,15559013302)。
五、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由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牵头,区交通、公安、丰泽海事、惠安海警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出动中国渔政35399执法船艇,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的综合性联合执法行动。联合行动要针对重点区域,突出整治重点,强化部门协作,实行“海上一把抓、岸上再分家”,从严从重打击违规船舶。对查获的违规船舶,由属地所在乡镇设点集中看管,视违法类型、情节轻重分别由相应主管部门予以责令停航、限期整改或取缔拆解等的行政处罚,涉及刑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区公安部门对违规受罚群众闹事、阻挠执法、妨碍行政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相关涉海部门及乡镇具体职责分工参照《关于理顺泉州海域乡镇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专题会议纪要》(泉交纪要〔2003〕12号)、《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辖区小型船舶(游艇、渔船等乡镇船舶)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泉台安委〔2019〕11号)等文件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贯彻“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乡镇船舶监管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参照区级方案,抓紧成立集中整治具体工作专班,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根据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集中看管点、专班联络员、举报电话、包船责任人等内容,于6月12日前上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督导落实。区安办要将各地乡镇船舶管控列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将此次集中行动整治情况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办、定期通报等方式,监督各地专项整治开展实效。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加强对本地、本行业的工作指导,及时解决问题,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三)完善监管体系。实行“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船包人”工作机制,依托乡镇、村居力量,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区设立专门举报电话:27559601,各乡镇也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500元奖励,不断压缩乡镇船舶违法违规的空间。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强情报收集、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形成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间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确保行刑衔接协调顺畅。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应坚持“边整治、边宣传”,“打击一起、教育一片”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专题宣传教育警示活动,对重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报道,以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教育,从群众的切身利益着手,算清违法违规成本,提高乡镇船舶从业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遵规守矩、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
(五)建立报告机制。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对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请示上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加强会商和分析研判,及时调整行动策略,采取针对性措施,破解整治行动“中梗阻”问题。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宣传推广,固化成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