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200-2020-00264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0〕8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4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时间:2021-01-04 16:13

      

    泉台管办〔202087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闽政办〔202031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泉政办〔202035号)要求,经区管委会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全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之一,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抗灾能力,客观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力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对提升我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涉及区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普查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1231日。2020年为普查工作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队伍和人员、开展普查培训。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架构

      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监督指导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生保障局,设立工作专班,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如因我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相关职责由机构改革后明确的职能部门承接,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由工作接替者负责。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制,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整合已有资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地区普查各项工作。

      区教育、民宗、工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应急、林业、海洋渔业、统计、气象、地震等主要参与部门成立普查工作组,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普查各项工作。

      (二)区、镇工作分工

      区级:制定本级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和风险调查;审核汇集各乡镇普查数据,形成区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镇级:制定本级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完成普查对象清查和风险调查;审核汇集本辖区普查数据。

      五、经费保障

    按照省、市普查工作相关要求,此次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区财政局要统筹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涉及普查相关单位应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普查经费足额按时落实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级普查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各部门已有资源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共建共享,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普查任务,要及时指定责任单位落实,有关单位不得推诿扯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依规开展普查

      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紧密结合实际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普查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推动安全生产与风险普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效运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等方面的普查成果,及时开展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

    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121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任:赖丽水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洪志强   区管委会三级调研员

    王育英   区民生保障局局长

    周朝显   区财政局副局长

     :许振兴   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郭惠芳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一级主任科员

    赖悦颂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文彬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一级

    主任科员

    曾志强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二级主任科员

    邱国平   教育文体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郭锦培   区民生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民生保障局郭锦培同志兼任。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12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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