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办〔2019〕104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19〕212号)以及《泉州台商投资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台分类〔2019〕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19年底,启动100%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全覆盖。按照部门隶属管理、乡镇属地管理,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和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公安局含下属派出所),区属各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三、工作职责
(一)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垃分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后的考评,并协助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二)区党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党工办”)负责督促、检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直接承担实施区党政机关大院公共区域(不包括各单位内部区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督促、检查推进辖区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直接承担实施镇党政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系统(包括本级机关、下属单位及派出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分类标准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待达到一定量,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至具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厨余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各责任单位食堂、宿舍、家庭产生的易腐垃圾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易腐垃圾可由专人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终端进行处理。在易腐垃圾处理厂或预处理站建成之前,厨余垃圾暂纳入其他垃圾进行管理。
(三)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指受污染的餐巾纸、烟头、尘土、一次性餐具和陶瓷碎片等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生活垃圾。
2.投放暂存。设置密闭容器,实现单独分类、“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按现有办法处理。
五、工作内容
(一)强化培训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肓、培训、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搭建参与平台,让垃圾分类人人知晓,使每名干部职工自觉成为垃圾分类实践者、示范者、宣传者。
(二)强化设施设置。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地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室,容器摆放位置及集中暂存区域应与环境协调和谐。在现有的生活垃圾桶进行规范标识、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可视情采购补充收集容器。
(三)强化分类投放。各责任单位干部职工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单位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或暂存室)。涉密载体销毁由保密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四)强化分类收运。1.有害垃圾在处置终端建成前,实行独立储存、专人管理,待达到一定量,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至具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2.可回收物清运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3.厨余垃圾在易腐垃圾处理厂建成前,仍按现行办法处理;4.其他垃圾仍按现有办法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五)建立台账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按月整理本部门本系统台账资料,真实、全面记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转运处置数量及去向等相关情况。
(六)建立考评制度。1.各责任单位要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总结提高,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制定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每季度对系统内各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成效纳入年度工作检查内容。2.区党工办、垃分办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标准》对各责任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专项考评。对各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采取情况通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展、整体提高。
六、有关要求
(一)完善组织结构。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明确管理部门(科室)、负责人、联系人,名单请于2019年12月18日前报区党工委办公室汇总。
(二)强化责任落实。2020年起,区党工办、垃分办将组织每季度随机抽查和专项考评,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由区效能办视情况予以效能问责。各责任单位要按本方案要求不折不扣执行,以绩促成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确保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时序推进,及早全面完成任务。
(三)提倡示范带动。各责任单位要经常性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和志愿者活动。通过“党员亮身份,服务当先锋”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行垃圾分类工作,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四)提倡绿色办公。各责任单位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建立报送制度。自2020年1月份起,每月25日前向区党工办报送本部门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交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做法。
本实施方案即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标准(A类)
2.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标准(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