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0300-2018-00167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18〕148号
- 发布机构:区管委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29
泉台管办〔2018〕148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加快“六大旅游
产品”培育(2018-2020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加快“六大旅游产品”培育(2018-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加快“六大旅游产品”
培育(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精神,积极融入福建全域生态旅游建设,主动顺应大众旅游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的需求趋势,根据《泉州市进一步加快“六大旅游产品”培育(2018—2020年)实施方案》(泉政办〔2018〕6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泉州台商投资区“六大旅游产品”培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综合管理、推进产业融合、丰富产品供给、优化公共服务、实施系统营销,加快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旅游业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转变,从部门行为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从单一景点景区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打响泉州台商投资区旅游品牌。
二、工作目标
围绕“海丝文旅新区”的目标,厚植优势,补齐短板,突出转型攻坚、聚力跨越,优化旅游产品供给,培育优质品牌,提升服务配套,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实施“六大旅游产品”培育计划。
到2020年,全区培育2条特色旅游风景道、2个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基地、1个旅游休闲集镇、6个旅游特色村、2个旅游特色街区、2个旅游度假区,打造一批多样化融合发展的示范产品,实现旅游经济和旅游形象双提升。具体年度目标如下:
时间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特色旅游风景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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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崎湖生态连绵带 |
海湾大道 |
特色文化旅游 示范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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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文博园 |
烽火荟萃军博园 |
旅游休闲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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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 |
旅游特色村 |
万安村 |
崧山村、梅岭村 |
山内村、浮山村、 龙苍村 |
旅游特色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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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古街 张坂上塘雕艺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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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度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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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湾景区 |
八仙过海项目 |
三、工作举措
(一)丰富旅游产品体系
1.打造2条特色旅游风景道。依托百崎湖自然水系为脉络,以绿道路网为骨架,串起山、水、林、田、塘、湿地等自然景观,建设具有生产观赏、体验、游乐、教育等功能配套齐全的“百崎湖生态连绵带”。统筹推进海湾大道建设,打造具有通达、游憩、文化展示、休闲体验等复合功能的滨海靓丽风景道。以旅游交通通道串联旅游吸引物,完善公路景观、自驾车营地、综合服务区、休闲驿站、标识导览系统等建设,形成可供观赏游憩的带状空间,实现“慢游深体验”的交通网络和目的地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区城建公司、区市政公司、张坂镇人民政府、东园镇人民政府,百崎乡人民政府。
2.打造2个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发挥华光文博园摄影文化、海丝文化、闽南文化等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研学旅游,深化对台文创合作,创新“文创+互联网”发展模式,将其打造为文化交流、艺术创作、文创旅游等功能的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基地。依托山内村的自然资源优势,以创建爱国主义军事教育基地为核心,建设烽火荟萃军博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洛阳镇人民政府、张坂镇人民政府。
3.打造1个旅游休闲集镇、6个旅游特色村。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休闲农业”“清新流域”“森林人家”“水乡渔村”等建设,加快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洛阳镇旅游休闲集镇和万安、梅岭、崧山、山内、浮山、龙苍等旅游特色村,促进乡村旅游与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特色民俗、地方产业等相结合,带动餐饮、住宿、娱乐、观光、购物、种养、手工业等相关产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打造2个旅游特色街区。依托传统木石雕产业,打造张坂雕艺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上塘雕艺街相关配套设施,鼓励旅游商品研发,建设成为集生产、展示、休闲、商贸、文创为一体的特色街区。 围绕“一一三”工程推进洛阳古街保护利用,即一条古街道路改造、一段古街建筑修缮示范、巨石群等三大节点打造,让古街成为“洛阳古桥共生文化艺术特区”。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张坂镇人民政府、洛阳镇人民政府。
5.打造2个旅游度假区。围绕游客在休闲度假旅游体验中的消费需求,依托月亮湾景区、八仙过海大型旅游项目“引客”,完善休憩、康体、运动、娱乐等休闲需求,加快推进度假酒店、房车营地等项目投资开发,丰富观光游览、文化娱乐和休闲度假产品内涵,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特色鲜明、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旅游度假区。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张坂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1.完善公共服务配套
(1)游客服务中心。新建或改建一批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优良的游客服务中心,做到“五有”:有“清新福建”“海丝泉州”以及安全文明标识标牌、有导游讲解服务、有游程线路导览、有游客休息设施、有投诉处理平台等。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旅游厕所。实施“厕所革命”,通过政策引导、部门联动、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监督考核等形式,全面提升旅游厕所品质,基本实现旅游厕所“数量充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区民生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停车场。改造提升一批公共停车场,做到位置合理、标识明显、排水通畅,确保面积合理、管理到位、美观协调。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4)标识系统。建立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5)环境整治。加大对旅游道路沿线、休闲集镇、特色村等区域集中整治力度,在路边、水边、山边、村边开展净化、绿化、美化行动,全面优化旅游环境。
责任单位:区民生保障局、区市政公司。
2.强化旅游服务保障
(1)人才培养。启动旅游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分类、分批、分级”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运营管理、营销策划、导游讲解等实训课程,助力“六大旅游产品”培育计划。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智慧旅游。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推进服务智能化,支持“二维码”语音导览,提供在线预订、在线支付等电子商务体验,建设旅游产品网络推广及销售平台。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服务承诺。落实“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深化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志愿服务公益行动,倡导文明旅游,营造安全、有序、文明旅游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旅游品牌战略
以更加多元的传播方式,将营销推广理念贯穿“六大旅游产品”培育全过程;更加注重与游客的沟通,让消费者成为信息传递的共谋者和分享者,增加游客对产品的关注度;更加注重以创意表达和优质内容持续推动品牌传播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的参与感,提高品牌营销精准度。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整合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力量,统筹协调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成员单位之间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政策引领
用足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国家部委,以及省、市、区出台的涉旅政策措施,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要从空间规划、土地供给、资源利用等方面支持旅游项目建设。各级项目审批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旅游用地用海保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鼓励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的方式建设旅游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开办旅游企业,城乡居民可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
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工作机制
由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根据评定办法组织开展产业辅导、人才培训;导入旅行社、媒体等渠道资源,根据市场消费需求,进行业态优化并同步营销推广;各乡镇为实施主体,系统推进产品培育,完善旅游服务配套,提升体验、休闲功能和智慧旅游等。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大资金扶持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渠道,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区财政、发改、住建、文化、林业、水利、农业、海洋渔业等部门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六大旅游产品”培育。鼓励区级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项目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优先安排重点旅游项目贷款资金,加大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宣传推广
将“六大旅游产品”作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旅游宣传营销的重点予以推介。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来关心、支持、发展旅游,引导更多资金、人才、技术等优质要素投入。实施“互联网+旅游”,形成持续畅销的网络推广及销售平台,宣传推介泉州台商投资区精品旅游线路和重点景区,拓展客源渠道。
责任单位: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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