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1-1300-2021-00017
    • 备注/文号:泉台管办〔202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地带房屋安全隐患核查整治的通知
    时间:2021-02-09 10:30

     

    泉台管办2021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地带房屋安全隐患核查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高风险地带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0年以来省、市、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1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风险地带房屋安全隐患核查工作,并结合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整治对象

    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处于高陡边坡周边等地质条件较差的房屋,处于易发生地面塌陷、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的房屋,处于临水临江临河、城镇易涝点等易受洪涝威胁的房屋,以及其它易发生自然灾害或次生灾害隐患点的房屋,重点核查房屋的地质基础以及受外部因素侵害的安全隐患。

    对以上情形的房屋属于经营性用房的,要列为重点核查整治对象。

    二、核查整治重点与责任分工

    (一)高陡边坡周边房屋

    1. 对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农业工程、水利工程等项目建设砌筑的高陡边坡周边的房屋安全进行核查,重点核查高陡边坡是否威胁房屋安全、房屋基础是否受损,逐一进行排查核实,做到一房一档,建立高陡边坡周边房屋安全隐患清单。同时,还要重点核查现有高陡边坡隐患点的排水和防护系统,发现因排水不畅等可能导致边坡受损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确保边坡安全稳定。

    2. 对于削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业主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对已核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要明确监测人、责任人,加快推进分类处置。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促指导部门:区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部门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屋

    1. 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存在安全威胁的房屋开展核查,全面细致检查易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安全隐患,发现发生变化的,属地政府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现有地质灾害点的威胁范围,建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清单,做到一房一档

    2. 按照泉州市《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关地质灾害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对已核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防灾责任制,做好巡查监测、搬迁治理等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促指导部门:区国土部门

    (三)洪涝灾害隐患点房屋

    1. 全面核查河道、水库山塘管理范围内、城镇易涝点周边等易受洪涝威胁的房屋安全隐患,逐一排查核实,建立隐患房屋清单、城镇易涝点隐患房屋清单,做到一房一档

    2. 逐点分析安全隐患形成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做到一房一策。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治的,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提出应急措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促指导部门:区水利、农业农村、城管部门

    三、时间要求

    (一)131日前完成高风险地带房屋安全隐患核查工作,并建立管理清单。对核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撤人封房等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二)结合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高风险地带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综合隐患类型、风险程度等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由属地政府督促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风险地带房屋安全问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沟通协作,以块为主,部门配合,切实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担当的工作格局。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实施区域内高风险地带房屋的核查工作,建立各种隐患类型清单,并督促业主进一步落实房屋主体责任,做好隐患整改处置。区房屋安全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牵头,区直有关部门要承担各自领域的主管责任,督促指导属地核查整改工作,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分别负责督促指导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农业工程、水利工程等高陡边坡隐患点的整治,国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地质灾害点防范整治,治违办负责督促指导两违建筑整治,文旅部门配合主管部门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安全整治。区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制定核查整治技术导则,组织专业人员参与、指导各地的核查处置工作。

    (二)加快分类处置。围绕房屋安全,对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计划,加快推进工程治理;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高陡边坡等安全隐患,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方组织治理;对未按照技术规范建设挡土墙、护坡等支挡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其主管部门要责成项目业主单位完善防范措施, 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对无法实施有效治理的,要采取避让搬迁的措施,及时组织搬迁。

    (三)加强巡查监测。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所辖区域、领域的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江、临河、临水地带和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认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处置或组织转移。群众转移临时安置期间,要同时巡查临时安置区,并防止被转移群众擅自返回。

    (四)落实长效机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到位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03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泉政办〔202031号)和《泉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泉政办明传〔202054 号),进一步规范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 从源头上规范房屋工程建设。抓紧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切实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员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抄告相关主管部门。禁止在高风险地带实施违法建设行为,一旦发现从快从严进行执法。

    (五)强化督导检查。区房屋安全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要对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核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核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压实责任,对工作不落实、问题严重的,要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对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严肃问责。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高风险地带房屋安全隐患核查整治高陡边坡周边房屋清单汇总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高风险地带房屋安全隐患核查整治受地质灾害威胁房屋清单汇总表

    3.《泉州台商投资区高风险地带房屋安全隐患核查整治洪涝灾害隐患点房屋清单汇总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9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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