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3-0101-2019-00025
- 备注/文号:张政〔2019〕153号
- 发布机构:张坂镇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3
张政〔2019〕153号
张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防范和处置
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职能部门:
现将《2019年张坂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坂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3日
2019年张坂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
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我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5〕5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6〕14号)、《福建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处非办〔2018〕15号)和《泉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处非办〔2018〕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我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省、市处非办、区处非办要求,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健全完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宣传教育内容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国务院拟出台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其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二)加强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的宣传普及,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势、危害等;加大对非法集资高发领域案件特点的宣传教育,广泛播放各行业领域新型非法集资警示案例,增强宣传教育的可视性和可读性;向群众传授非法集资辨别技巧、举报途径等,提升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三、宣传教育方式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作用,切实把“六进”(进村组、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进家庭)、“六有”(报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阵地、村居社区有专栏、街道门头有标语)落到实处。
(一)做好公益宣传教育。要组织印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横幅、标语,在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公益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展开宣传。
(二)开展现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中心广场、活动中心、人群聚集区域等场所,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要定期组织开展“六进”宣讲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的基础网络辐射作用,深入街头、小区、家庭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语言、案例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日等有利时机,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
(三)加强媒体宣传报道。要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各村、各单位开展的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在报刊媒体通过发表言论评论、参与专访访谈等方式,揭露非法集资的“运作模式”,阐明非法集资的风险危害;要协调各类媒体、广播电视台等开辟专栏、制播专题,采用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报道形式,介绍各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危害性和识别方法,推动防范知识的普及推广。
(四)推动网络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等定期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要加强与新兴媒体的合作,发挥其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通过有奖问答、微视频征集、集赞评选、开展专题活动等方式,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加强宣传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投放力度,打造网络宣传阵地,营造网上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部署。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把做好防控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好。各行政村要落实主体责任,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发挥主体优势,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教育方式,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扩大社会影响面和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的传播蔓延。
(二)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培训。要针对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养老、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大中专学生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教育。同时,要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培训,加强最新政策解读和工作经验交流,努力提升辖区内处非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考核评价。各村、各单位要落实专项资金,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本辖区、本系统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镇企业办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核。
附件:1.张坂镇人民政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张坂镇人民政府打击和处置非法
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为建立健全我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经研究,成立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类职能部门的职责,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红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庄智霞(镇党委副书记、滨山片片长)
吴泽容(镇挂职综治(计生)副书记、玉群片片长)
王劲松(镇党委宣传委员 、玉峰片片长)
王振洪(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坂片片长)
庄小平(镇政府副镇长、前哨片片长)
成 员:林洋佳(党政办副主任)
洪耿杰(综治办副主任)
黄晓明(财政所所长)
黄杰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仇发兴(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骆娇蓉(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骆伟彬(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庄小平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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