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2-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惠东政〔2020〕2号
    • 发布机构:东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2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园镇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1-02 09:44

    惠东政〔20202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园镇加快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部门:

    现将《东园镇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012

     (此件主动发布)

     

                                                                                                       

                            东园镇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8 号)及《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分类〔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9年:

      开展机关大院内部垃圾分类工作,做到机关大院内部垃圾分类人人分、人人懂。

          ——2020年:

      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镇各行政村办公场所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有条件的可逐步推行生活垃圾推行四分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二、设置标准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先送至有害垃圾暂存点,待达到一定量,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至具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易腐垃圾可由专人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在餐厨垃圾处理厂或预处理站建成之前,易腐垃圾暂纳入其他垃圾进行管理。

      (三)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指受污染的餐巾纸、烟头、尘土、一次性餐具和陶瓷碎片等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生活垃圾。

      2.投放暂存。设置密闭容器,实现单独分类、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按现有办法处理。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

      组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责任。

      1.规范设置收集容器。根据投放需求配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桶身颜色、标识标志必须做到规范、清晰,颜色正确,外观干净、密闭。分类收集点应设置指示指引牌,做到地面硬化处理、环境整洁(参照《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标准》)。

      2.引导群众分类投放。由国土所、环卫办牵头组织小区物业、各行政村的分类督导员、网格员和志愿者等入户分发告知书,普及分类知识,引导居民将家中生活垃圾按分类类别做好源头分类。其中:有害垃圾投放至小区或村内设置的红色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可在家中暂储,一定量后自行售卖,或集中投放到设置的蓝色可回收桶;在厨房设置一个易腐垃圾桶,沥干厨余垃圾后投放至设置的绿色易腐垃圾桶(在餐厨垃圾处理厂或预处理站建成前,易腐垃圾暂投放至橘黄色其他垃圾桶);在客厅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日产日清投放至设置的橘黄色其他垃圾收集桶(参照《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标准》)。

      3.建立投放督导制度。一是小区每300户配1名督导员(行政村由环卫专干及现有保洁员作为督导员),对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居民加以劝导和教育,对分类不准确的加以指导。二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各类垃圾产生量及去处,以及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信息,按月汇总收集、存档(参照《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会当中,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季度带队检查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8 号)和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党政办负责开展机关大院内部的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对办公室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卫办:负责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教委:负责全面开展各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国土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物业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纳入物业小区日常管理范畴,组织协调解决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产生的问题。

      宣传办:负责通过媒体平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村委会、老人会等基层力量,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组建志愿者和宣讲团队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志愿和宣讲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返乡之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活动。

      (五)公共机构率先推进。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遵循归口管理原则,各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现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全覆盖。

      (六)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在村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之后,将完成情况纳入村级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卫生考评工作,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暗访考评,针对不同类型试点对象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实行季度通报制度。考评结果在公众媒体进行宣传,并以考评成绩作为奖罚依据,对完成情况较好的村庄予以通报表扬,完成不好的进行批评;引入社会监督,邀请媒体、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支持各类媒体曝光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切实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监督、可感受,激励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东园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19212)以及《泉州台商投资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台分类〔20191)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东园镇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园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导:孙铭忠  东园镇党委书记        

             长:吴志锋  东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潘晓芬  东园镇宣委、副镇长

                          康杰川  东园镇副镇长

             员:郭丹妮  东园镇党政办副主任

              陈燕玲  东园镇组工室组织干事

               贺彩红  东园镇纪委办副书记

              戴莉芳  东园镇财政所负责人

              杨玉珍  东园镇记账中心负责人

              庄文洪  东园镇工会主席

              郭细北  东园镇企业办、安办副主任

              傅智扬  东园镇环保办负责人

              汪福聪  东园镇综治办副主任

              陈德民  东园镇武装部副部长

              张荣忠  东园镇民政办主任

              连如崧  东园镇农保办、医保办负责人

              黄敬忠  东园镇卫计办主任

              张盛晞  东园镇计生协会秘书长

              刘宏毅  东园镇土地所所长

              林奕辉  东园镇教委负责人

              曾达鑫  东园镇环卫办主任

              黄照波  东园镇水利站负责人

               吴华锋  东园镇执法中队负责人

              杨伟明  锦厝村主任

              黄平志  长新村主任

              曾焕洲  溪庄村支部书记、主任

              黄志芳  玉坂村主任

              陈杰民  上林村支部书记、主任

              许诗阳  凤浦村主任

              庄洲凯  龙苍村支部书记、主任

              王清槟  东园村主任

              黄忠勇  锦峰村主任

              林志民  群青村主任

              谢汉阳  仑山村主任

              陈景波  灵溪村主任

              江显枝  下垵村支部书记、主任

              陈丽青  后港村支部书记、主任

              林宏图  琅山村主任

              骆焕杰  秀涂村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成员单位的组成人员发生变动时,新接任领导自动作为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环卫办,主任由曾达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成员单位中的郭丹妮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掌握全镇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收集各行政村、部门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事项;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和月报制度,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园镇党政办                            2020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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