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902-0101-2019-00008
    • 备注/文号:惠东政〔2019〕120号
    • 发布机构:东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5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园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1-05 16:19
      

    惠东政〔2019〕120号

     

     

    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园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1020日凌晨2时许,南安市美林街道秋洪卫浴厂房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为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管委会决定即日起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现将《东园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19115 

     

      (此件主动发布)

     

        

      东园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三合一”场所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1日,在全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力争通过100天时间高标治理,坚决落实责任要明确、排查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追责要严格、培训要真抓的“五个要求”,确保全镇“三合一”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坚决遏制“三合一”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职责 

      1.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本系统“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2各行政村结合实际,划分若干网格,确定网格管理人,组织对网格单元内的“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分类报送镇安办,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三合一”场所,并按规定要求落实定期回访。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重点排查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电商办公仓库等重点场所或区域性“三合一”隐患。重点整治违规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墙或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单位人员不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不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等隐患问题。 

      四、工作步骤 

      百日会战从2019年10月23日起至2020年2月1日结束,共100天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11月10日前) 

      1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三合一”百日会战行动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鼓励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 

      2.要采取现场观摩、实地教学等形式对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三合一”整治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提高“三合一”整治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确保隐患认定准确,整改方法科学、措施得当、时限合理。 

      3村、公安派出所等人员要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逐一排查,全面摸清“三合一”场所的底数,要做到辖区“三合一”场所100%摸排到位。要及时上报整治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月20日) 

      1.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三合一”场所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充分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全员投入,全力以赴,全面出击,集中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性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排查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留死角,不让“三合一”有藏身之处,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 

      2.“三合一”场所边整治边回潮的突出问题,对发现新增的“三合一”场所,通过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应依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进行处罚;对回潮的“三合一”场所,要从重处罚。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等,坚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坚决督促“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改,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彻底根治“三合一”隐患。 

      (三)工作验收阶段(2020年1月21日—2020年2月1日)。 

      1.镇政府将对“三合一”整治工作动态进行跟踪、督查,对“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考评验收结果进行全镇通报。 

      2.各村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于2020年1月22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镇“三合一”整治办,由镇“三合一”整治办汇总后上报区“三合一”整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治理。要充分认识到“三合一”场所危险性,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历年来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要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企业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各村应在每周五将本周排查整治情况及台账上报镇“三合一”整治办。 

     (二)讲究方法,力求实效。各村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督促整改,实现查改责任分离。要多方保障资金用于推广实用的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简易喷淋、救生缓降、微型消防站、自行车集中智能充电桩等技防、物防设施。 

     (三)广泛宣传,加强演练。行政村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指导督促“三合一”场所的业主或主要负责人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整治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从业人员要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加强督导,严肃问责“三合一”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村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阶段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镇“三合一”整治领导小组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对本辖区、本行业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好的工作方法进行表扬推广,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责任问责。同时,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要求,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本行业“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村两委要按照党政同责规定排查到位不遗漏,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却没有排查发现上报的坚决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各行政村于11月份起每月18日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汇总表》报送至镇安办。原每两周报送的《台商区“三合一”企业及经营场所场所花名册》继续报送。(联系人:黄恩平,联系电话:0595-87581464,电子邮箱:dongyuanzhenanban@163.com)。 

        

      附件:1.“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汇总表 

            2.“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导则要点 

          

    附件1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汇总表( 月  日) 

      行政村(盖章):                              

      序号 

      单位(场所)名称 

      合用场所类型 

      地址 

      法人/经营者 

      联系电话 

      住宿人数 

      整治进度 

      检查人员 

      1 

        

      沿街商铺/厂房/仓库/出租屋/住宅/其他 

      东园镇**路**门牌号等 

        

        

        

      (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 

        

      2 

        

        

        

        

        

        

        

        

      3 

        

        

        

        

        

        

        

        

      会战期间,共排查发现“三合一”场所    家,其中生产性场所     家、经营性场所     家,已完成整改    家,整改率    %。 

      备注:.本表仅填写本次大会战期间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地址必须填写详细。 

      填报:                                                      联系电话: 

        

        

        

       

      附件2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导则要点 

     

      一、“三合一”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内: 

      1.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 

      2. 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 

      3. 厂房和仓库; 

      4. 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5. 地下建筑。 

      二、两个“三合一”场所之间或者“三合一”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1.50h楼板进行防火分隔。 

      三、“三合一”场所内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乙级防火门。 

      四、住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并应砌筑至楼板底部。严禁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作为隔墙。 

      五、人员住宿宜设置在首层,并直通出口。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三合一”场所使用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 

      六、“三合一”场所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七、“三合一”场所中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并应配备轻便消防水龙。并按照规定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简易喷淋等技防物防设施。 

      八、“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九、“三合一”场所应严格规范电气线路,不应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敷设应避开可燃材料;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吊顶为可燃材料或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均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 

      十、“三合一”场所电器设备使用不应超负荷使用,不应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电热器具使用后应切断电源,对产生高温或使用明火的设备,应限制周围可燃物,使用期间设专人监护。 

      十一、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独立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或装置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具备充电结束自动断电功能。 

      十二、“三合一”场所的业主(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制度; 

      2. 配齐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 

      3.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4. 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 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6. 及时报火警,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 

      十三、“三合一”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应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 

        

        

        

        

        

        

        

        

        

        

        

        

        

        

        

        

        

        

        

        

        

        

        

        

        

        

        

      东园镇党政办                            2019115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