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9-0101-2022-00011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综应〔202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0
    【安全生产】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时间:2022-05-10 09:31

      各执法中队、机关各科室:

      为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根据《泉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泉房指综〔2022〕10号)精神,现就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泉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排查范围涉及违反城镇规划的违法建设。

      二、整治措施

      对排查出来的城镇违法建设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到位,确保应停尽停、应拆尽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全面彻底排查问题。各中队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压紧压实属地网格巡查责任,认真落实“三查”措施(网格巡查、卫片筛查、现场核查),第一时间核实“一交四报”违建线索(“一交”:上级交办,“四报”:信访举报、下级上报、本级查报、同级抄报),对已经拆除了的违法建设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全区城镇规划范围内所有违反规划的违法建设,按照违建性质、年限、位置、面积、用途,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一张表格“统所有、管全部”的治违统计台账。

      (二)抓紧处置历年案件。历年形成的违法建设存在形成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处置难度大的特点,拆除处置涉及切身利益,群众情绪大,要依据上级、我区关于“两违”处置有关法规政策,综合运用补办手续、没收、保留使用等分类处置措施,提高结案率。对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历年案件,要分类型抄告相关部门,采取冻结产权、不予办理转移、抵押、备案、证照、供水、供电等联合惩戒措施。对暂缓拆除的违建,要明确落实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责任和义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治。

      (三)坚决遏制新增违建。严格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0〕38号),加大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监控力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对新增违建按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依法即查即拆,坚持“露头就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重蹈覆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和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不折不扣持续抓好城镇违法建设问题整改,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乡镇中队要顺势而为,通过排查整治“回头看”,再发现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案件,坚决啃下一批久拖不决“硬骨头”,积极化解存量违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卫片影像图斑核查处置,实行新增图斑逐月清零。及时严格处置违建,采取“一次情况通报提醒、二次督办推动落实、三次抄报移送问题”办法推动严格执法。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中队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市、区两级将组织暗查暗访,通报一批网格责任不落实的网格员,进一步压实网格巡查责任;对督办过的案件进行“回头看”,通过抄告移送一批督办未果线索,督促倒查关联人员。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城镇违法建设举报投诉电话,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城镇违法建设治理对改善城镇面貌和人居环境的积极作用,集中曝光报道一批违法建设典型案例,主要包括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恶劣、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钢结构等违法建设案例,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单位要及时将城镇违法建设的摸排处置情况填报《城管系统整治违法建设情况汇总表》,并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小结报送执法综合科(联系人:陈幸红,电话:18120667720,邮箱:zhk27308236@163.com)。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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