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9-0101-2019-00032
- 备注/文号:泉城管台〔2019〕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0
局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根据11月22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安委〔2019〕17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市政府、区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依法查处违法建筑
全力打击辖区“两违”,对新增“两违”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屋顶、地下室、绿地)、重点项目周边等多发易发区域的突击抢建、旧厝加层施工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制止和拆除,对存量“两违”要逐步化解,要归零。
责任单位:各中队
(二)依法取缔占道经营行为
重点排查整治影响消防安全和交通道路安全的占道经营行为,主要针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尤其加强对亚洲艺术公园、洛阳古桥桥头、月亮湾等周边整治,全面取缔占道经营的夜市大排档、烧烤摊等,各中队落实节点守点责任制,实行“点线片面”的网络覆盖,规范设置便民服务点,引导摊贩规范经营。
责任单位:各中队
(三)依法查处违规户外广告牌
加强对未经批准的各种违规户外广告牌的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改正或拆除的,依法组织拆除。加强主次干道的巡查工作,对妨碍消防通道安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广告牌坚决给予拆除,杜绝新增违规户外广告牌。
责任单位:各中队
(四)依法查处违规“渣土车”行为
重点整治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滴洒漏”现象,加强对在建工地及即将开工工地的巡查监管,加大处罚力度。落实泉州“XIN”行动,并依托渣土车管控信息平台,严格审核发放《运输路线牌》,依法查处未经核准运输乱倾倒建筑废土、未封闭运输、“滴洒漏”等市容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中队
(五)依法查处临时搭建在室外的游乐设施
扎实做好全区所有临时搭建在室外(主要是占用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及公共场地)的滑梯、蹦蹦床、攀爬架、摇摇车、充气式游乐设施等各类儿童游乐设施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加大整治力度,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即予以封停,及时依法依规责令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各中队
(六)配合开展各项安全检查。
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中队
(七)全面排查内部安全和消防隐患。
做好办公场所、食堂防火、防盗、防治内部安全以及车辆安全隐患方面的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开展职责以内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安全生产工作上,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广泛动员部署,把安全生产与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我区城市管理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单位要将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到具体岗位,严格实施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定期听取汇报、联络员会议、跟踪督办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明确相关负责人,实行网格化管理。
(三)强化执法检查。组织对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非法违法行为管理台账。进行分类归档,对违法建设、渣土车等重点高危的违法行为要单独列出来,加强监管。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线索,公布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其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严格限制。
(四)强化总结成果。请各中队于2019年12月20日和2020、2月20日前分别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分局执法综合科,于3月27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每月9日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报表(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送到分局执法综合科汇总上报区安办。
联系人:胡争艳,联系电话:27559058,电子邮箱:
zhk27308236@163.com)。
附件:1、采取“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2、约谈、通报名单
3、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表
附件1
采取“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 日期:
重大隐患挂牌企业清单 |
停产停业企业清单 |
取缔关闭企业清单 |
联合惩戒企业清单 |
行政处罚企业清单 |
XX企业 |
XX企业 |
XX企业 |
XX企业 |
XX企业 |
备注:2019年12月份报全年累计数据,12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2020年数据从1月份开始报,以后当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
附件2
约谈、通报名单
填报单位: 日期:
约谈清单 |
通报清单 |
XX企业或XX单位 |
XX企业或XX单位 |
备注:2019年12月份报全年累计数据,12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2020年数据从1月份开始报,以后当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
附件3
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行业领域 名称 |
生产 经营 单位 总数 |
组织开展调研指导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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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调研指导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停业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
其他 行政 处罚 |
||||||||
总数 |
其中 执法服务 |
其中 专家 服务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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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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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19年12月份报全年累计数据,12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2020年数据从1月份开始报,以后当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 2019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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