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23-00016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2023〕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价格监督检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泉市监〔2023〕53号)和省、市局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聚焦涉企收费和民生价格监管,以高水平监管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深入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开展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重要节点、特殊时期价格监测监管,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二)开展医药卫生领域监管。持续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以线上药店、线下药房、商超市场等经营主体为重点,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价格监管,重点查处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通过虚标原价虚假促销优惠实施价格欺诈等加重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的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医疗价格环境。
(三)开展金融领域收费监管。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收费优惠政策,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行为,坚决查处银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等行为。
(四)开展水电气领域价格监管。持续推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7号)落实落细,着力查处水电气价格和工程安装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重点整治5G基站等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
(五)开展教育领域收费监管。继续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加强新学年集中收费监管,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中小学课后延迟服务收费等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和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推进整改规范。
(六)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收费监管。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范政府收费行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行为,推动降低企业负担。
(七)开展涉粮领域价格监管。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聚焦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压级压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涉粮政策宣传,做好夏粮秋粮价格监管和春耕夏耕农资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助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结合辖区实际,突出价格监管重点,全面排查违法线索,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办案力度,坚决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二)提升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能力建设,积极沟通交流和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学习工作经验、借鉴典型案例,充实价格执法力量,提升价格监管业务水平。
(三)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工信、发改、民政、财政、医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监测信息共享、违法线索移送和联合检查等工作,形成整治合力。
(四)广泛宣传教育。公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广泛开展价格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警示和引导市场主体主动规范价格行为。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3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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