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23-00014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规〔202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4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的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前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详见附件2)。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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