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20-00036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2020〕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近期国内部分省份发生本土疫情,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慎终如始继续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和内部防控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厘清责任,确保工作无遗漏。
(责任单位:局领导、各科、所、队负责人)
二、突出重点工作,强化市场监管。
1.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做好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措施,做好环境卫生消杀等工作。加强市场经营者管理,要求一律佩戴口罩经营。在市场入口安排专人劝导消费者使用“八闽健康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市场内冷链环节经营者的核酸检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2.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加强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一品一码”措施,强化追溯管理。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应检尽检”措施,做好做实疫情防控工作。会同农业农村、商务、交通运输、卫健等部门加强对冷链食品抽检,特别要加大重点疫情国家进口及高中风险地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频次和批量,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积极配合卫健等部门开展冷链食品经营场外环境(食品)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食品科、各市场监管所)
3.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局防控办应与卫健部门保持常态联系,除医疗机构外,对卫健部门提出的需要做核酸检测的行业我局均应全力配合。
(责任单位:局防控办、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4.加强餐饮环节监管。要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好“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防控措施,全理设置就餐设施和餐桌距离。尤其是对大型餐饮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控制聚集性桌餐,避免聚集性排队等候,提倡分食就餐。对餐饮从业人员要加强宣传,督促佩戴好口罩。
(责任单位:食品科、各市场监管所)
5.加强大型商超宣传工作。引导经营者、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工作。
(责任单位:主体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加强内部管理,从严人员管控。各单位要加强人员教育管控,树立常态化防控的意识。干部职工及其家人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指南做好个人及居家卫生。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场所,不聚集、不扎堆,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应减少不必要外出,人员出行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干部职工确需离开福建省的,要落实请销假制度;家人需离开福建省的,需由干部职工本人将情况报综合科备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佩戴好口罩。
(责任单位:局领导、各科、所、队)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0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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