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19-00047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2019〕63号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3
泉台管市监〔2019〕63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度下半年市场监管企业
“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下半年市场监管企业“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下半年市场监管企业“双随机”
抽查实施方案
为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2019〕71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下半年福建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市监〔2019〕148号和泉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19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市双联[2019]01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市场监管企业“双随机”抽查,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
二、抽查内容
(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2%抽取企业名单)
检查项目:1.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2.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二)制造业:(按2%抽取企业名单)
检查项目:1.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2.企业公示信息检查;3.商标违法行为检查;4.企业经营行为。
(三)批发零售业:(按2%抽取企业名单)
检查项目:1.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2.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查;3.企业经营行为。
三、检查方式
本次抽查以实地抽查为主。
四、抽查人员
此次“双随机”综合抽查在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检查人员名单,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跨部门双随机”模块中的“人员随机选派”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抽查人员务必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每组检查人员要提前安排好检查时间和路线,做好车辆安排衔接,各辖区所要指定一名联络员,配合现场检查工作。
(二)依法处理,强化后续监管。执法检查人员由系统随机抽取、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要按照《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规程》(附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抽查记录表,使用好相关抽查文书,依法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实施检查后要综合实地检查情况形成抽查结果,于检查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一体化平台。对检查发现问题(异常)的,应做好后续处理工作,依法做好责令改正、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移交办案机构立案查处。
(三)明确要求,细化工作落实。一是此次抽查检查项目具体内容根据《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制定。二是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企业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需进一步查处的,则当场交由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处理。三是对抽取企业中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相关市场主体,要一并开展“1+X”专项督查,认真填写“1+X”相关表格,如发现存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报送市场主体监管科,并及时移送区纪检监察机关。
附件:《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规程(试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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