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4-0101-2022-00106
- 备注/文号:泉台管安监〔2022〕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办,有关企业:
现将《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应急规〔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安办要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至辖区相关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查提问题,提升标准化质量,推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切实提升企业安全本质水平。
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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